行政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一、行政管理人员绩效工资考核。
(一)行政管理人员包括的范围:
行政管理人员包括副校长、正、副教导主任、工会主席、会计、行政助理、办公室干事、大队辅导员。
(二)行政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1.每学年末组织全体教师对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评议,评议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行政管理人员考核标准:一是学校当年教育教学工作在督导评估考核中获一等奖,获得与班主任同样的育人奖和教学奖;二是在学年末群众评议中,“优”和“良”两项合计90%以上(含90%),获得与班主任同样的育人奖和教学奖;“优”和“良”两项合计90%以下,每少一个百分点就扣减1%,60%以下没有奖励。
3.如有本方案中第三条中所列的扣减事项,实行累计扣减,直到扣完为止。
二、后勤服务人员绩效工资考核。
1.每学年末组织全体教师对后勤服务人员服务工作进行评议,评议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后勤服务人员考核标准:一是学校当年教育教学工资在督导评估考核中获一等奖,获得与副班主任同样的育人奖和教学奖;二是在学年末群众评议中,“优”和“良”两项合计90%以上(含90%),获得与副班主任同样的育人奖和教学奖;“优”和“良”两项合计90%以下,每少一个百分点就扣减1%,60%以下没有奖励。
3.如有本方案中第三条中所列的扣减事项,实行累计扣减,直到扣完为止。
三、扣减事项: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违反学校办事程序,自作主张,后果自负,视其情节每次扣10%—50%。
2.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学生或家长举报,学校查实,2次以内每次扣20%,3次以上扣除全部育人奖。
3.上班时间,无合作性工作而私自蹿办公室,影响他人办公者,每次扣5%,3次以上扣30%—50%。
4.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外出吃饭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每次扣5%。
5.严格会议纪律,凡学校未安排传达任务的,任何领导小组成员私下泄露会议内容,影响团结,视其情节扣20%—100%,并在教师会上撤销其领导小组资格。
6.搬弄是非,吵嘴打架,闹不团结,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影响学校形象,视其情节每次扣20%—100%。
7.凡向学生乱收费或推销资料者,视其情节每次扣10%—100%。
8.因教育不善,歧视学生而造成学生辍学、流失者、转学,视其情节扣10%—100%。
9.办公室脏、乱,每次扣相关人员1分。
10.缺乏师德修养,在学校与同事或家长吵嘴打架,每次扣30%—100%;在校外出现以上现象,视情节每次扣10%—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