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9-01-06 21:53:10

一中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为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形成学校内部良好的激励机制,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竞争意识和质量意识,做到工作职责、工作效益和个人待遇相挂钩,形成优劳优酬、优教优酬、奖勤罚懒的良好局面,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稳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的教职工队伍,为不断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力争早日跻身于甘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行列,我校根据《临泽县关于深化学校人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临泽一中关于进一步深化“四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行全员结构工资制
  1、结构工资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绩效工资,按人均60元的标准每月从本人工资中提取,提取后的原工资即为固定工资。学校从创收中拿出一部分资金,并按人均每月50元(非一线教学人员30元)的标准,与提取的部分合在一起,进行二次分配发放,从2002年9月份开始停发原课时津贴。
  2、结构工资的发放
  (1)固定工资按县上统一时间按月发放。
  (2)绩效工资按学期发放。计发公式为:
本范围总绩效工资
教职工绩效工资=                   ×个人学期考核分值
个人学期考核分值之和
  (3)落聘人员待岗期间停发职务工资中的津贴部分,不享受绩效工资,停发部分纳入校内总绩效工资。
  (4)脱产进修人员享受职务工资津贴,不享受校内筹集部分绩效工资。
  (5)病事假超过规定时间的,按规定标准计发,长期病假人员不享受校内绩效工资。
(6)女职工产假期间不实行结构工资。
(7)学期考核结束发放效益工资时,高三教师在原核发标准的基础上另上浮10-20%(其中语、数、外上浮20%,理、化、政、史上浮15%,音、体、美、生、地上浮10%)。
  3、结构工资的发放分块计算,互不侵占。
  二、绩效工资发放的考核办法
  1、按全校教职工工作岗位和职责,实行划块考核,谁聘任、谁主管,谁考核。目前,可划为行政领导,教导处(教学一线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政教处(本室人员,治安、楼管人员、校医)、总务处(炊管、绿化、财务、水电暖管理人员等)、办公室(本室档案管理、文秘、打字人员、司机、团委主办干事等)、教研室(本室工作人员,配合教务处考核教学一线人员)等共6块。
  2、考核办法:考核按百分制记分,共分教职工月考核成绩,主管领导评价成绩,同行和学生评价成绩,学期教学成绩四个部分。其中月考核成绩占25%,主管领导评价占15%,学生评价占10%,学期教学成绩占50%。
  (1)、教职工月考核成绩,由各聘任单位根据被考核人员工作岗位职责,依据月考核评分细则,按月评定并及时公布,并由本人签名,学期结束时计算出平均分,计入学期月考核。
  (2)主管领导评价:学期结束时,由学校分管领导对其工作人员一学期以来的工作任务,工作业绩进行评分,以百分制记入学期考核。
  (3)学生评价:学期结束时,由教导处组织各年级学生,对各任课教师进行抽样评价,以百分制记入学期考核。
  (4)学期教学成绩:根据学期内所任各年级课程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和普通班分别评价,计算其学期教学成绩。非教学一线人员该项考核定为工作业绩考核,由分管处室学期结束时,根据本人承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予以考核评分。
  三、保障措施
  1、各处室应按《临泽一中关于进一步深化“四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依据学校核定的岗位编制,合理设置工作岗位,确定岗位职责,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考核细则。
  2、各处室对所聘人员,均应进行月考核和学期考核,按时汇总上报考核成绩。考核应有专人负责,做到以制度约束人,按细则去考核,使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合理。
  3、学校应保证校内绩效工资的按时筹集,对教职工每月提取部分不随意挪用,以保证校内结构工资的按时发放。
  4、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教职工学期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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