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学竞赛奖励方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8-12-25 10:24:37

注:1、其他与教学有关的教师业务竞赛,经教务处认定备案,见教育局能报后,同次选最高奖项折半计发。

2、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返回,复印留校存档。

3、校级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二、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奖

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其职能部门举办的文化学科竞赛及本校普通年级每学期语、数、英、物各举行一次竞赛,学生获奖奖其辅导教师的标准为:

 

 

 

准许(元((元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400

350

310

省级

300

260

210

市级

200

150

100

县级

90

80

70

校级

50

3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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