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 、现场处置组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在处置过程中要认真执行上级的工作意见,严格依法办事,同时做好有关救援、抢救以及解释、调解、劝导工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4 、安全保卫组要组织力量,实施警戒,做好现场保护、人员疏散、车辆疏通、证据采集及伤员救护等工作,必要时由公安、消防或其他相关部门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处置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5 、后勤保障组要做好交通调度、车辆调配、场所安排、物品供应、食宿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
6 、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做好善后工作,认真分析事件原因,反思或总结经验教训。
九、事故应急救援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
1 、深入现场,做好有关救援、抢救、解释、宣传、调解、劝导和行政指导工作,及时调查收集突发事件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第一手现场信息资料,并向总指挥报告。
2 、进行现场处置,采取必要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点,迅速控制事态蔓延。
3 、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执法人员采取有力措施,对危急公共安全的物品要登记收缴,做好妥善保管或销毁处理等工作。
十、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除按第六项进行事故报告外还应与关部门马上取得联系,
应急救援通信联系方式:
教育局:
教育局办公室:
急救部门电话:
火警 119 匪警 110 急诊急救 120
十一、处置突发事件的规定与要求
1 、各工作小组要明确职责和分工,严明纪律,建立岗位责任制,确保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所有参与处置的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2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对外宣传、表态,由预警信息组上报指挥部审批后,统一口径、统一安排、统一发布,不得擅自传播影响稳定团结的信息。
3 、各学校(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必须做到 24 小时有干部担当政务值班工作,领导同志要带班,严禁用收发人员或更夫代替。
十二、保障应急预案贯彻执行的措施
1 、强化各学校及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及相关安全技能的培训。
2 、制定并不断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同时加强对预案进行演练,提高广大师生在灾害来临时的逃生能力,在灾害来后的自救能力。
3 、制定安全工作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年内出现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因失职行为和渎职行为而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的除追究其行政责任以外,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 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
本《预案》是宁安市教育系统各类突发事故应急总预案,各子预案与总预案保持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