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音乐教学评价的新区
五、考试合理
众所周知,考试是对教学效果评价最常见的方法。传统的考试方式往往是一首歌,考试方法由教师一人说了算。这样的评价往往只有极少数学生优秀,而多数学生都是失败者。事实上,学生因先天素质、兴趣爱好等的个性差异,在音乐表现上不可能样样都突出,如有的擅长演奏却不喜欢唱歌,有些爱唱歌却不会舞蹈。新课标倡导发展性教学评价,对评价的内容和方式方法都进行了明确的阐述。问题是我们应该采用行之有效的方法使评价更趋公平化、合理化。
教学评价要体现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平时尽可能通过观察、提问、阶段抽测等对多数学生实施日常形成性的评价,让学生在不断参与的音乐评价过程中感受音乐,体验快乐,认识自己,发展自己。期末可以采取开放性的考试,如在期初就确定一些项目:唱歌、演奏口风琴、舞蹈、创编……等,让学生自由选择,并告诉学生到期末以组织音乐会或演唱会的形式进行考试。这样,必定会促进学生在平时的努力学习,以争取自己在会上有突出的表现,同时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和发展。评定采用自评、组评及他评相结合,师生共同参与评价,还可以结合家长评价、社会评价等,以多种渠道反馈信息,体现评价方式多元化。学生的期末成绩结合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标记等级评分制,给学生全面的综合性评价。
总之,现代的音乐教学评价要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体现服务于学生,服务于教学。评价指标不仅要涵盖课堂教学中的“三维目标”,更应关注学生的兴趣、爱好,关注学生的进步和发展。评价方式要多元化,评价方法要多样化,核心是关注结果,更关注过程,以有效促进学生的进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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