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学生成为学生的“发现者”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10-08 09:07:35

如在欣赏《我们把祖国爱在心窝里》歌曲时,我在黑板上提示学生:“请仔细聆听,并与歌曲《小白菜》进行对比,你有何发现?”听完后,学生们纷纷谈起了自己的发现:“速度变快了。”“我好像看到小朋友们在唱歌跳舞。”“情绪是欢快活泼的。”“节奏比较跳跃。”“老师,我来画旋律线。”(在黑板上画了    的旋律线)“是童声演唱的。”……“那么,你从这两首歌曲中受到了什么启发?”教师进一步点拨、引导。“旧社会太苦了,我们现在的生活幸福得多了。”“我以后再也不乱花钱了。”“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这里,比较教学大大优于教师的讲解,充分体现了学生的主体地位;这里,学生对音乐的发现其实就是学生身上音乐美感的发生,体现了音乐教育的育人目的。

再如,在对歌曲速度的处理上,不用告诉学生怎么唱,可以让学生采用比较的方法,尝试用快、慢两种不同的速度分别唱一唱,比一比。这样,学生很快就会发现那一种速度更能表达歌曲的内容、情绪。

3、灵活设置“阶梯”

学生在学习时,有时会遇到难度较大的问题,一时不易理解,思维就卡壳了,而教师又绝不能把现成的答案告诉学生。这时,教师应该在学生的思维中投入一粒“石子”,以达到“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效果。实践证明,有效的方法就是教师将这一难题分解成若干个由浅入深的有序的子问题,然后引导学生从中理出头绪,思考回答这一个个小问题,就等于化难为易,为学生设置好了一个个阶梯,学生拾级而上就能解决问题,就会对音乐有更进一步的理解、感悟。

例如,在欣赏《新东北风》时,学生质疑:“老师,‘新东北风’是什么意思呀?”我没有马上告诉学生答案,而是让学生自己在歌词中、音乐中找答案。学生在朗读歌词、聆听歌曲后,才恍然大悟:哦,原来是在东北的大地上刮了一阵风。“那到底是怎样一阵风呀”有时学生的思维一旦被激活,那种“刨根问底”的劲儿令你不得不想办法解决。于是,我设计了几个辅助性的问题:歌曲表现了一个怎样的场面?东北人民为什么这么高兴?这时,学生很快就领悟到了其中蕴藏的含义:“这是一阵解放的风。”“是一阵温暖的风。”“是一阵快乐的风。”“一阵给人带来光明的风。”……一时间学生竟说了很多很多,同时也带给我很多的感想。

三、提供探究发现的空间

在课堂上引导学生进行尝试和探究,能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抓住“探究”这一要点,提供各种探究机会,采用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和形式,从各个方面、多角度地将“探究学习”切入学生的学习活动中,通过学生的探究活动,使学生的音乐感知、理解、鉴赏、创造能力得到进一步发展和提高。简而言之,就是要多方面地创造一个良好的探究空间。

1、发现问题的空间

有学生提问的课堂才是有蓬勃生机的教育园地,才是让老师真正发挥主导作用的地方。教育家布鲁巴克认为:“最精湛的教育艺术要遵循的最高准则就是学生自己提问题。”任何发明、创造、改革无不是从发现问题开始。爱因斯坦也说过:“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问是开路先锋,问是深耕之犁。

其实,发现问题的过程也是一个探究的过程,问题本身就充满变化、丰富多彩。教师应开放出一个有利于学生探究的问题空间,让学生自己通过比较、观察、聆听等方法去发现问题,使教学过程围绕着学生在学习中产生的问题展开。

学生能提问题,这是思维活跃的表现,教师要提倡、鼓励学生质疑问难,使学生由不敢提问到敢于提问,通过教师引导逐步做到善于提问。在平时的音乐课中,我经常对学生说,任何人都可以提问,不论是在欣赏时还是在演唱后,都可以把自己最感兴趣的问题、或是自己感到疑惑的问题提出来。例如在欣赏歌曲《真是乐死人》时,当我出示课题后,学生们都感到很奇怪:什么事情这么高兴呀?真得会高兴得乐死人吗?“老师,你快点放录音给我们听。”学生们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答案,激起了强烈的求知欲望,学生带着疑惑与期望去聆听、去体验、去感悟,收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又如,在四年级的一节民歌欣赏课中,当我出示《民歌说唱听》的课题后,我问大家:“你们最想了解民歌的哪些知识?”学生们争先恐后地说起了他们感兴趣的问题,“老师,什么是民歌?”“民歌是谁作的?”“我们浙江有民歌吗?”“民歌有多少?”“劳动号子是什么?”……一连串的问题,学生们是多么渴望知道答案。我想,既然是学生自己提出的问题,还是由学生自己解决吧。于是,整一节课都是围绕着学生的问题展开的,通过学生的查看书上的文字资料、聆听音乐、讨论等活动,学生想要了解、知道的或是应该了解、知道的内容也越来越清晰、明朗。更可贵的是,学生们在课后还收集了很多以前学过、欣赏过的民歌以及一些课堂上没接触到的民歌。

2、合作学习的空间

每个学生都有一些超越时空的思维空间,从中隐藏着新异的思维,常会迸出智慧的火花。合作学习可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让他们这些不同的内心感受在合作学习中表现出来,各异的思维品质在合作学习中“释放”出来,互相启发,互相补充,互相影响,互相促进。

在教学中,我经常根据教学的具体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采用同桌合作、师生合作或小组合作的形式开展讨论、演唱、创造等活动。以前在学跳集体舞时,总是由老师说了算,老师说站哪里学生就站哪里,老师说队形怎么变就怎么变。但在探究的课堂中,教师完全可以放手给学生。例如教学集体舞《八只小鹅》,我让学生以小组合作的形式自己去排练,去尝试探究队形该怎么变,然后再小组汇报。在汇报中虽然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但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却很高,探究合作的气氛也较浓,有几组还表演得很精彩。通过这样的探究活动,拓展了学生思维的广度与深度,培养了学生的合作意识以及与他人合作的能力,学生在合作探究中充分体验到了成功的快乐,学习的快乐。在这样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则更像协助者,学生才是真正的主角。

3、聆听音乐的空间

音乐是听觉的艺术,听觉体验是音乐学习的基础。新标准反复强调要完整而充分地聆听音乐作品,使学生在音乐审美过程中获得愉快的感觉和体验。音乐教学中的各个领域,无论是唱歌、演奏、创作活动,都是围绕着听展开的。聆听音乐的过程就是学生对知识发现、探究的过程,学生的很多疑惑只能由音乐来解开,学生很想知道的许多问题也只能从音乐中找寻答案。因此,在音乐课堂上,教师要坚持从音响出发,以听为主,让学生在聆听音乐的过程中动手、动口、动脑并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再在聆听音乐的过程中思考、分析问题,领悟、理解自己所发现的音乐学习内容。例如在《秋天多么美》的歌曲教学中,在学生不知道歌曲题目的情况下,让学生直接听音乐,听完后,学生们纷纷说起了音乐带给自己的感觉:“我觉得歌曲很优美抒情。”“我听了后心情很舒畅。”“我觉得歌曲是童声演唱的。”“歌曲是二拍子的。”“不对,应该是三拍子的,”有人质疑。“歌曲的演唱形式是齐唱。”“不对,我觉得是合唱,”又有人质疑。到底谁对呢?这时,就应该让学生反复地聆听音乐,感受音乐。在反复的聆听中,学生对音乐的发现也更多了,“应该是三拍子的,有‘咚嚓嚓’的感觉。”“对,我也觉得是三拍子。”“这是一首合唱歌曲。”“我好像看到了稻秧姐姐在向我挥手。”“棉花姐姐咧开嘴朝我笑。”“秋天实在太美了。”…… 由此可知,只有让学生“多听”,学生才会“多发现”、“多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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