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盲目综合的误区--对音乐新课程实施中“提倡学科综合”理性的思考
国家基础教育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启动,音乐新课标的颁布与实施,像是一股清新的风,吹进了中小学的校园,为基础音乐教育带来了一系列崭新的变化。新课标强调"以审美为核心","面向全体学生","提倡学科综合"等新的教学理念。在新的教学理念指导下,广大音乐教师在积极的探索,优秀的音乐课教学实例层出不穷。但是,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使人疑惑、令人担忧的问题。比如一些公开课中暴露出来的对新课标新理念认识的偏颇和误解。以下是二节音乐公开课的课例:
课例一:
这是某中学的一节音乐欣赏课,课题是《鼓浪屿之波》。上课伊时,教师宣布了课题,进而检查了学生是否在课前收集了有关台湾省的资料,然后师生一起介绍讨论台湾省的地理位置,风土人情,台湾省的历史,及现在海峡两岸的关系等。整节课把这些作为讨论的资料,只在课的结束前欣赏了一下乐曲。
课例二:
再如另一节音乐课,课题是《当兵的人》,从课的导入开始,教师便和学生热烈讨论有关军人的话题,继而让学生欣赏有关战士们军营生活的MTV,简单演唱歌曲之后,便让学生做各种表演:学生手里拿者打击乐器,肩上背着大军鼓,脚底下踏着行进的步子,一会儿手舞足蹈,一会儿敲敲打打;一会儿跟着音乐打节奏,一会儿和着音乐做舞蹈动作……这四个一会儿,把学生们闹腾得满脸是汗,真是好不热闹。可下课铃声响了,《当兵的人》这首歌,学生们还唱得半生不熟呢!
面对上述现象,人们不禁要问:这还是音乐课吗?这样的上课方法,是不是为了体现音乐课的综合性而把音乐本质给丢了呢?
音乐新课标提出了"提倡学科综合"的基本理念,这符合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它是学科体系向学习领域的伸展,是精英文化向大众的回归。以审美教育为主体的音乐教育,之所以提倡"综合"的理念,是由于"无论在文化领域、艺术领域、还是教育领域,音乐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从根本上说,音乐是一种整体性和包容性的文化现象"。其根本的意义在于"综合"的理念有益于改变人格的片段化生成而向人格的完整化和谐发展。
实践证明,中小学接受音乐教育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他们所接受的音乐的广度与深度较大地影响着其他素养的提高与音乐能力的发展。因此,音乐教育必须具有宽广的视野,必须保持开放的态势,对音乐教育的各种影响因素给予高度的重视。从艺术本质上讲,一切艺术都是心灵沟通的艺术,只是各自所有的材料不同而已。不同的艺术的形式或同一艺术的形式的不同方面的审美表现手法就有许多相同之处。从发生学的角度来看,各艺术门类本来源与一家的,是高度融合在一起的。从心理学的角度而言,"通感"这一心理现象,也使得艺术之间或同一艺术的不同内容的相互融合成为必要和可能。音乐新课程所提倡的"学科综合"正是这种科学认识的具体体现。它提出了音乐课程内部学习领域(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之间的相互融合,音乐与姊妹艺术(舞蹈、戏剧、曲艺、影视、美术、书法)之间的相互融合,音乐与艺术之外其他学科(语文、外语、历史、地理、政治、数学、物理、化学、体育)之间的相互融合。
综合性是音乐教学必须贯彻的原则之一。在实施中,应以音乐为教学主线,通过具体的音乐材料构建起与其他艺术门类及其他学科的联系。音乐课堂教学利用学生的语文功底、数学概念、运用自然现象、运动方式、借助美术的色彩、戏剧的唱腔、影视的画面等,来最大限度地提高音乐课堂教学效果,吸引学生、感化学生,对学生实施全面发展教育。
当前,"提倡学科综合"的教学理念已被广大音乐教师普遍接受和认同,在实践中也进行了某些有益的尝试,但在具体实施中,要走出音乐新课程背景下"盲目综合"的误区,笔者认为,我们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一、音乐课的综合,是以音乐为本的综合
基于综合理念的贯彻,音乐课中可能会不同程度地涉及一些艺术门类和其他学科的知识内容,但涉及它们是为了更好地感受、理解音乐,是为了更好地学习音乐,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如果把学生的注意力和学习兴趣引向了探究其他学科或艺术门类的方向,用文学、政治、历史、地理、舞蹈、美术等内容作为学生音乐课学习、探究的主要对象,那么音乐课岂不成了变相的文学、政治、历史、地理、舞蹈、美术课了吗?这显然是同《音乐课程标准》的理念和精神相悖的。《音乐课程标准解读》中有句很重要的话,即:"音乐课程的综合,是以音乐为本的综合。"这就是说,音乐课要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音乐课中要体现音乐。在教学中,必须以音乐为本,引导学生参与丰富多彩的音乐实践活动,以音乐中丰富的情感体验,绚丽多彩的艺术表现形式为学生探究的主要目标。如果把各类艺术、各种学科与音乐平分秋色、并驾齐驱,让其它学科、艺术取代音乐的主体地位,那么,作为"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的音乐课程就会异化为另类课程,失去在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存在的意义。如上述课例(一)中,《鼓浪屿之波》这节课,师生共同学习、探究、欣赏的对象应该是《鼓浪屿之波》歌曲本身,但教师在授课中却把学生的注意力引向了台湾的历史地理、政治。这样,就偏离了音乐课的性质,把音乐课上成了历史地理课、政治课。
二、其它学科的内容必须紧贴着音乐
其它学科的内容必须是由音乐直接生发出来的,与音乐内容紧贴着。脱离具体音乐作品的、牵强附会的、"贴标签"等等的"学科综合"并不是明智的做法。其它学科必须要蕴涵在音乐之中,要通过教学让学生感悟得到,或是揭示出来,以拓宽他们的文化视野,增进对音乐的理解、感受、表现和创造。综合其它学科的内容,必须对学生学习音乐有助益,而不是用其他学科的知识来取代或削弱音乐在音乐课中的主导地位。如上述课例(二)《当兵的人》这一课,教师和学生简单聊聊军人的话题,看看有关战士们军营生活的MTV本也无可厚非,但总不能要学唱《当兵的人》这首歌,就非得学军人列队行进、敲敲打打、手舞足蹈。如果把上课的时间过多地放在上述几个方面上,那么,学生学习、欣赏音乐的时间就会减少。到了下课时间,同学们还不会唱《当兵的人》这首歌,也就不足为奇了。所以说,在音乐课上,我们应该把主要的精力放到学习音乐本身上,而不是用其他学科的知识来取代或削弱音乐在音乐课中的主导地位。
三、注重内心的音乐审美与感受
课程标准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欣赏或唱歌教学与舞蹈、表演相结合,应该诱导学生从音乐的审美体验与感觉出发,发挥想象力与创造力,进行与音乐情感、风格相协调、自由的、简朴的、个性化的设计,不是仅仅就歌词、节奏作整齐划一的程式化舞蹈或机械式动作。我们不能考虑到音乐与美术结合,便按照乐曲标题或歌词,从文字上去要求学生唱(听)什么画什么,唱(听)什么挂什么图画;想把音乐与舞蹈结合起来,就让学生唱天指天,唱地指地……一切与欣赏或唱歌有关的舞蹈或表演,只有是从学生内心的审美体验出发来表现的,才会是有价值的,是对学习音乐有帮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