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音乐教学学生主动探索学习的研究与思考
论文摘要: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终身学习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兴趣则是学生学习音乐的重要基础和动力,同时亦是学生在音乐上持续发展,终身热爱音乐、学习音乐的根本保证。因此,音乐教师应充分利用学科自身特点,运用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让学生主动探索的学习,使学生始终保持对音乐学习的积极心态和愉悦体验。同时教师须树立培养学生自主、探索学习能力的意识,变“学会音乐”为“会学音乐”,为学生终身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学习与就业的界限将日益淡化,在学校和工作场所之间的交替活动,将成为每个人在未来社会中的基本生存模式。江泽民同志指出:“终身学习是当今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一次性的学校教育,已经不能满足人们不断更新知识的需要了。我们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终身学习的教育制度。”那种“一朝学成而受终身”的观点已经不符合时代的要求了。
学生能够保持继续学习、终身学习最稳定的动机是兴趣。爱因斯坦的“热爱是最好的老师”即是一句至理名言。兴趣对人所从事的活动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由于兴趣不只是对某事的表面关心,而是人的一种积极探究某种事物的认识倾向。因此,兴趣一经形成,便会磁石般地吸引着人们去参与、从事和认识某种活动。所以对于学生来说,学习兴趣就首先成为学生能否积极主动、探索学习的重要心理因素。关注和重视学生音乐兴趣培养,发展学生的兴趣与爱好,既是音乐学习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动力,同时亦是学生在音乐上持续发展,终身热爱音乐、学习音乐的根本保证。
音乐是一种特殊的艺术形式。它有着特殊的感受方式——听觉;它有着特殊的表达方式——情感;它有着特殊的思维方式——音乐思维。在学校教育各个学科中,在艺术教育的各个门类中,惟有音乐学科具有这一特殊性。它是学生进行审美教育的重要内容和途径,它是丰富学生精神生活,促进学生感知、想象等方面健康发展,潜移默化地陶冶学生道德情操的重要阵地。在现今高中音乐欣赏教学中,教师以我讲你学、我讲你听、以自身感受代替他人体验、以间接经验代替直接经验进行教学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它致使学生机械地、被动地、接受式地学习。教师的这种教学方式泯灭了音乐课程的自身魅力和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对已经步入终身学习时代的当今学生来说这种教学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了。如果通过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两个阶段的音乐课,连音乐兴趣都没有在学生心中建立起来,那就不能不说我们的音乐教育在某种意义上是失败的。如果我们的音乐课不能让学生喜爱音乐,音乐不能成为发自学生内心的需求,那么,任何所谓的“音乐学习”对学生来说都是没有意义的,更不用谈“终身学习”了!因此,教师必须充分利用学科的自身特点,把兴趣归还给学习者,把学习的主动权归还给学生,让他们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变接受学习为探索学习,变“学会音乐”为“会学音乐”,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使学生热爱音乐,从而对音乐产生继续学习、终身学习的愿望。
一、利用学科自身特点,使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
(一)音乐欣赏教学必须突出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听觉体验,激发学生的情感共鸣。
音乐是听觉的艺术,情感的艺术。只有通过音乐的情感体验,才能达到音乐教育“以美感人、以美育人”的目的。听觉体验是音乐学习的基础,发展学生的音乐听觉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部活动中。我认为音乐课不是以“课堂、书本、教师”为中心单纯的“听”,而应该运用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利用多通道的教学手段,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听多遍同样的音乐而不觉得枯燥、乏味,然后在不知不觉中对这段旋律已有了较深的印象,(熟悉就会有兴趣)此时他就会感受到音乐的美了。
让学生多通道主动参与音乐欣赏的手段主要是身体感管的综合参与。即听觉、视觉、运动觉、言语觉、心灵综合参与等。具体运用的手段有很多,如:提问后思考中听、结合画面听、随乐打节奏、随乐即兴跳舞、配乐诗朗诵、演唱演奏主题等等。《音乐课程标准》中提出:“音乐教学的综合包括音乐教学不同领域之间的综合;音乐与舞蹈、戏剧、影视、美术等姊妹艺术的综合;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综合。”音乐欣赏教学应以聆听音乐为主线,通过一系列的音乐材料构建起与其他艺术门类、其他学科的联系与互通。音乐教学利用学生的语文功底、数学概念,运用自然现象、运动方式,借助美术的色彩、戏剧的唱腔、影视的画面等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来最大限度的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吸引学生,感化学生。此外,在音乐教学中,音乐教师要以自己对音乐、对音乐教育、对学生的真情感染学生,使学生喜爱音乐;音乐教师要以自己对音乐作品的深入理解和动情表现激发学生的情感共鸣,体验音乐的美感。
但在实际的教学中,一些教师却悖离了音乐的本体,片面强调音乐的趣味性,走入了音乐教育的误区。如在欣赏民族管弦乐曲《春节序曲》时,有位老师先从感情入手,以“春节联欢晚会”开场的视听同步的情景画面导入,使学生沉浸在过新年的喜庆气氛中。但下面的环节却出现了设计偏差:学生一会儿敲锣打鼓、一会儿放鞭炮、一会儿律动表演,好不热闹,可整个过程中学生虽然参与到活动中,但没有注意聆听音乐,因而得不到应有的音乐审美体验。所以,音乐教学的“根”还在于要把握音乐的“魂”(音乐的要素),以学生主动参与为中心,围绕着“倾听”音乐、“感受”音乐、“体验”音乐来展开活动,让学生带着浓郁的兴趣走进音乐课堂,时时保持对音乐学习的积极心态和愉悦体验,激发学生的情感共鸣,让音乐真正走进学生的心中。
(二 )注意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尊重学生的审美体验。
音乐是一种非语义的信息,音乐的这种自由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特征给学生对音乐的理解与表现提供了想象、联想的广阔空间。爱因斯坦说过:“美的想象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是无限的,美的想象是知识的源泉。”
但我们在平时的音乐欣赏教学中,自觉或不自觉地会运用这种教学方式:学生坐着静静的聆听音乐,教师不时地讲解几句。也许许多教师这样做的目的是想让学生更好地理解音乐作品,殊不知这样做违背了音乐欣赏教学的审美体验原则。音乐是体验的艺术,对音乐作品的体验也会因个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教师的讲解是无法代替学生本人对音乐本身的体验的,相反,还会束缚学生的想象,起到消极作用。再说欣赏音乐需要全神贯注,而教师在学生听音乐时讲解,便干扰了学生的聆听,分散了学生的注意力,破坏了学生的良好心境,使学生不能很好的进行审美体验,这会给学生造成心理上的反感,这可谓是好心办坏事。因此,教师千万不要用自己的语言代替学生对音乐的理解,一定要给学生留下一个广阔自由的想象空间,因为语言在音乐欣赏中,只是一种辅助手段,任何语言都代替不了每个人对音乐本身的感受,教师必须尊重学生自身的审美体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