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教案
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科技是关键,基础在教育。教育不仅能改变个人的命运,而且决定着国家的未来。因此,从国家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说,受教育又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议一议:②如果公民不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对国家和个人会产生什么影响?
2、珍惜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
刚才的讨论,我们解决了观念问题——知道了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接下来,我们就要解决行为问题。教育,无论作为我们的一项权利还是一项义务,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个人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都应该珍惜受教育的权利。
那么,怎样将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化为现实的行动呢?
活动二:(学生阅读教材P43页材料,思考讨论问题)
教材讲述的是西部失学少年马燕在异常艰苦的条件下执著追求受教育的权利,以致感动了许许多多的人,最终得以重返校园的真实事件。
想一想:
①马燕是怎样珍惜和维护自己受教育权利的?(当马燕的受教育权利难以实现时,她积极争取,决不放弃;当马燕的受教育权利得到实现时,她下定决心,努力学习。)
教师讲述:
马燕的行为就是在以实际行动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他用自己艰苦的努力实现了使自己受到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的权利。她的行动既实现了自己受教育的权利,又履行了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1)坚持使自己受到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
②什么是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
相关链接:什么是“义务教育”?(见教材P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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