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 季氏将伐颛臾 教案6 (粤教版必修4)
季氏将伐颛臾一事,不见经传。后世注家以为是子路、冉有向季氏转达了孔子的意见,季氏懼祸而止。《史记·孔子世家》载:“仲由为季氏宰”在定公十三年(前497);季康子召冉有在鲁哀公三年(前492),其时子路随孔子在陈。至于二人何时同为季氏家臣,则不得而知。《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载有季康子向孔子询问季路、冉有才能的事,也不著年代。据推测当在鲁哀公初年。
孔子一贯反对“陪臣执国政”,对三桓的指责在《论语》中就有许多记载。
五、诵读第1段。
1.注疏(可据所列条目提问,下同)
①“季氏将伐颛臾”:
本章属议事体,开篇便说事。一句带过。“伐”,有旗鼓之谓。旗鼓声罪,而颛臾无罪,由此引出孔子的评论。
②“见”(xiàn):引见。
③“季氏将有事于颛臾”:
“有事”,喑寓“伐”字。季氏贪其土地,欲灭而取之。
④“求,无乃尔是过与”:
冉求为季氏聚敛,尤用事。《论语·先进》:“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尔是过”,即“过尔”。全句应译为“这恐怕要责怪你吧”,课本注释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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