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常州市中考语文试卷分析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0-10-18 10:33:18

常州市2010年中考语文试卷1、2小题(积累)评卷分析
现象:

2010年中考积累运用部分2小题共9分,题型、分值与前几年基本相同。第1小题共2分,根据拼音写出3个汉字,给2个加点的汉字注音。这道题的得分率是39%,成绩偏低。这5个汉字都出自七至九年级语文教材附录的词语表,属于学生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从卷面的情况来看,整体掌握较差,抽样统计不得分的人数占37.5%,能得满分的仅占15%。

第2小题共7分,按要求默写出7句古诗名句。其中前3句要求补写诗句的上下句,较为容易;第4、5句是默写《岳阳楼记》中的2句,近年中考首次考查古代散文,这是中考前公示古诗文默写范围时明确过的,从卷面得分情况来看,情况一般;第6、7句要求根据画面写两句古诗名句,这道题的答案较多,得分情况较好。总的来看,默写题的得分率近80%,得满分的人数接近30%。

反思:

第1小题的3个汉字常见错误:“绚烂”的“绚”字,最常见的错误是写成“炫”和火字旁加一个“旬”,这是学生的生造字,《现代汉语词典》中没有这个字。写成“炫”是受同音字的影响;而生造字则可能记不清字形且受后一个字的影响,有不少考生是先写对了“绚”再改成生造字的。“璀璨”的“璨”和“肃穆”的“穆”这两个字最常见的错误是笔画不清。这两个字本身笔画较多,写的时候很容易多笔少笔,试卷中出现很多形似的错字。2个拼音中,“绮丽”的“绮”错误率相当高,多数考生写成“qí”,而正确的应该是“qǐ”,区别就在一个声调。现代汉语中有上声变调的现象,而上声变调读成阳平尤其普遍,“绮”又是一个形声字,声旁“奇”的声调是阳平,综合起来造成了这个字的注音普遍错误。“静谧”的“谧”字注音错误较少。字词教学应重在平时,抓在平时,中考试卷中的5个字均是常用字,平常写、用的过程中一旦发现错误,要及时更正,消灭错别字。

第2小题常见错误:第1、2句较好,第3句“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中最常见的错误是“做”写成“作”,“宫阙万间”写成“万间宫阙”;第4、5句“则有心旷神怡,宠辱偕忘”最常见的错误是“偕”写成“谐”或“皆”,和漏写“则有”,还有就是与“去国怀乡,忧谗畏讥”搞混淆。第6、7句答案不唯一,错误也不具有普遍性。从得分情况来看,本道题学生掌握的情况并不好,有50%的考生扣分在2分以上,大部分考生因写错字而扣分。本题的第(5)小题是一种新题型,根据画面写诗句比以前常见的规定范围的默写题型更灵活。

第2题第(5)小题补充答案:“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少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得2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得1分。

建议:

1.应重视基础知识的教学,尤其对小学阶段识字认字基础薄弱的学生要有针对性地补差,对外地和简易学校升入初中的学生尤其在识字认字这个教学内容上要补偿教学。

2.古诗文教学要记忆和理解运用并重,背诵和默写表达并重,诗词和散文并重;化整为零,分阶段掌握牢固要求背诵默写的篇目,总复习时强化巩固。

3.“诗中有画,画中有诗”是我国古代诗画的重要特点之一。古诗词教学时要重视培养学生的形象思维。
 

 常州市2010年中考语文试卷第4小题(语段修改)评卷分析

一、基本情况

1.语段修改共3分,得分率约为60%;其中0分、1分、2分和3分的得分率分别为12.5%、26%、31.5%和29%。

2.纵观今年的中考语段修改题,在题型和语病类型考查点上,基本保持稳定,并无大的变化。仍是用规定的符号直接在句子中修改;语病类型考查点仍然是错别字、搭配不当、语序不当、成分残缺或句子内容与语段中心无关等。

二、答题中的主要问题

1.审题不清。

其一为不注意题目限制的数量要求。本题要求修改“不超过4处”,但有的学生以为多多益善,肆意修改,意在广种薄收,最多修改竟达12处。其实是弄巧成拙,因为修改超过4处的,从第5处起就不得分了。因此,忽略了题目要求其实是画蛇添足之举。

其二为修改符号使用不规范。比如,“治安防犯”中的“犯”应改为“范”,但有的学生不能正确、规范地使用换用号,而是把“犯”圈出来后,在字旁用线标向所改成的字。本次阅卷时规定,即使修改内容全对,但不正确使用规范符号超过2处,也要扣一分。

再如,“常态治安管理模式”与“临时应急机制”是语序不当,应该对调位置,但有的学生不会使用调位号,不知如何处理中间的“逐步走向”,就用了换用符号或把调位号使用两次(此处修改只要修改内容正确,仍然有效)。

2.无错处修改不得分的现象较多。

这种现象反映学生对语段内容或在语法上的理解存在一定的问题。如,“积极开展治安防犯”中的“开展”就没必要改成“参与”等;“服务法律等一系列工作”中的“工作”没必要改成“活动”等;“摸索出了一条基层治理”中的“摸索”也没必要改成“探索”等;“法制宣传”错改成“法治宣传”。

3.乱用删除号。

如“积极开展治安防犯、纠纷调解、法制宣传、服务法律等一系列工作”中的“服务法律”是词序毛病、“控制社会治安”中“控制”与“社会治安”搭配不当,有的同学都是一删了事。

4.今年仍有极个别学生字迹模糊,无法辨认,影响分数。

5.改错过程中又出错。

“治安防犯”中的“犯”应改为“范”,有的同学不会写,就在“犯”上加个草头或改成“泛”。“增强了广大市民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与中心不符,应删去。如果把“保护生态环境”改成“安全”或“法制”等也对。而有的学生要么改的仍然与中心无关,要么就是搭配不当,以致失分。“共同构筑起首都平安”句子不完整,应加上宾语“的铜墙铁壁”或“的钢铁长城”等,失误原因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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