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届政治常识高考考点整理 (1)国家制度
2.对人民负责原则。
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国家机构是人民利益的执行者和捍卫者,一切国家机关都是为人民办事的,一切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都是人民的公仆,是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的。对人民负责,努力为人民服务,是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和工作宗旨。
3.依法治国原则。
①依法治国的含义: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概括地说,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注意:法治≠法制)
②依法治国的本质: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
③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⑤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它要求:第一,立法机关要加强立法工作,确保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第二,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第三,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此外还要增强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这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考点13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1.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是和谐、统一的新型关系。国家权力机关由民主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公民与国家之所以能形成和谐统一关系,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公民与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注意:公民≠人民)
2.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参与管理国家的一项最基本、最重要的政治权利。
②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公民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政治自由,世界上没有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自由和法律是统一的。③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即人民代表的监督(人民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和原选举单位可以依法随时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和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注意:权利≠权力)
3.我国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①制定法律法规保护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利。我国至今已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法律、法规,使宪法规定的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实现有了法律依据和保障。②制裁和惩罚侵犯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行为。
考点14公民的政治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②捍卫国家主权不被侵犯,与一切危害国家主权的行为做坚决的斗争,捍卫国家领土完整,坚决反对一切侵略、占领和割让、出卖国家领土的行为;捍卫国家政权及其统一,与颠覆国家政权和分裂国家政权的行为做坚决的斗争;坚持民族平等,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一切民族歧视、民族分裂行为。目前,在维护国家统一方面,我们的迫切任务就是促进海峡两岸沟通和交流,反对 “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台湾独立”,争取用“一国两制”的方针实现和平统一祖国。
2.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①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②维护国家安全。应该做到严守国家秘密,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举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③维护国家荣誉。应该做到增强民族自豪感;增强民族自尊心;增强民族自信心。使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沾污,国家的名誉不受侮辱。
④维护国家利益。应该做到努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坚决同一切损害国家利益的现象进行斗争。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是指公民平等地享受 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和平等地适用法律。主要包括三方面含义:①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平等地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②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③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受到法律制裁。(注意: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法律实施上的平等,不是讲立法上的平等。是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权利的平等,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不平等。如由于种种原因,男女之间、民族之间还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要消灭这种不平等,不仅需要法律手段,更重要的是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全面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和物质生活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