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高考时事政治:中国农村改革30年大事记
1978年
●1978年底,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秘密签订契约,决定将集体耕地承包到户,搞大包干。
1979年
●1月初,下发各省区市讨论和试行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规定: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不得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加以取缔。这是改革开放之初中央首次明确肯定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
●3月,国务院决定从当月起,提高粮食、棉花、油料、生猪等18种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这是对冻结了20多年的农副产品价格的首次重大调整。
●7月初,国务院将《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草案)》下发试行。此规定对当时的社队企业大发展开了绿灯。
●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该决定对改变我国农业长期徘徊不前的局面及此后的农村改革打下了基础。
1980年
●9月,中共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肯定了包产到户的社会主义性质。
1982年
●1月1日,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个关于“三农”问题一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经中共中央批转发出。文件指出: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要长期不变。
1983年
●1月初,《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颁布,第二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从理论上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8年起步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3年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
●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发出。1983年到1985年,农村开始实行政社分开,撤社(人民公社)建乡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改革。
1984年
●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三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
●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并发出通知,同意将“社队企业”改称“乡镇企业”。
1985年
●1月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第四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决定取消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制度。
1986年
●1月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第五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的部署》指出:我国农村已开始走上有计划发展商品经济的轨道。
1987年
●1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通知。到当年9月中旬,我国已在10个省、自治区建立起14个规模不等、项目不同的农村改革试验区。
1988年
●6月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实施。
1990年
●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制定的《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2月12日,农业部公布《农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规定》及附件《农民股份合作示范章程》,这是农民股份合作制企业的首个法规性文件。6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乡镇企业综合性法规。它们为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
●9月,国务院第六十七次常务会议决定:建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
1991年
●11月,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提出到20世纪末农村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等目标。
●12月初,国务院颁布施行《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国务院92号令)。条例成为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利益的法律依据。
1993年
●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肯定了农村中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8月,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九十年代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提出20世纪90年代农业发展目标和指导思想。
●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乡镇企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
1994年
●3月,《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公布实施。以此为标志,中国的扶贫开发进入攻坚阶段。 1996年
●7月,全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提出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机构分工协作的服务体系。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由农民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
●10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作出。
1998年
●10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必须长期坚持。
●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
2001年
●6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
2003年
●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的通知。国家决定,当年各省至少要在2到3个县开展建立新农合的试点,到2010年,这一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农民将人人都能享受初级卫生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