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第三框《防患于未然》教学设计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08-09 22:41:17
教师:犯罪行为人的心理都是想获得某种满足。可是,我们在满足自己的愿望时,如果不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和法律规则,胡作非为,只顾着自己,不顾他人,只图眼前,不顾长远,自以为占了便宜、图了痛快,其实对家庭、他人、社会和自己都是百害无一利的,并为之付出沉痛代价的。因此,我们要从心灵深处憎恶违法犯罪,行为上远离违法犯罪。

3、要远离违法犯罪(板书)

活动四:链接讨论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的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教师:我国《刑法》这样规定是否意味着年龄小与犯罪无关?请大家畅所欲言。

生:不是,年龄小的,比如不满十六周岁的,犯罪且造成严重危害了性的,就要负刑事责任。

教师: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不是因为年龄小与犯罪无关,而是为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那么,如果认为年龄小与犯罪无关,长此下去会有什么后果?

学生1:走上犯罪的道路。

学生2、会危害社会

教师:正因为如此,我们初中生要想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就应该从小事做起,严格自律,加强自我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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