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中心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
(三)县教育局会同卫生部门组织专门人员指导与督促疫情发生地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四)发现疑似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要及时与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五)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六)如果疫情加重时,学校要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七)在疫情加重时,各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并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同意,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
五、保障措施
各学校应适当安排经费预算用于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宣传及防治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六、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大面积爆发者,中心学校将报请县教育局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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