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考评量化细则 及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3.教师总积分的计算
教师总积分=个人业绩积分+学校业绩积分
(学校业绩积分计算方法:按学校业绩考评结果,在中心小学列第1、2、3、4位的学校分别计10、9、8.5、8分)
六.绩效工资发放方法
1.公办教师
浮动绩效工资总额=人均浮动绩效工资×公办教师职数
分均绩效工资额=浮动绩效工资总额÷全体公办教师总积分之和
个人实得浮动绩效工资额=分均绩效工资额×个人总积分
2.代课教师
中心小学按代课教师的总积分列本中心小学全体教师的位次,分5个等次提供给中心学校,依中心学校相关规定领取绩效工资。
七.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在濯港中心小学。
八.本细则自2007年秋季开始执行。
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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