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亭学区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稿)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10-23 09:41:10

2009年3月

雨花亭学区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

(试行稿)

为适应新课程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分配教师工作,依照《雨花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参考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略作调整,特制订此工作量量化标准,作为教师工作量分配的依据。

一、适应对象: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员。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与依据

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各岗位职能并重。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或缺性。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第3条:工作量制定的依据。以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与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以及《雨花区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和《 雨花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参考方案》作为教师工作量制定的依据。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            

第4条:教学工作量。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小学40分钟/节,中学45分钟/节)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第5条:备课工作量。

(1)各学科备课,按每周实际备课数,每备课1节,计算1课时工作量。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三学科备课,每备课1节,计算0.8课时工作量。任教平行班级的备课不重复计算工作量。

(2)所有跨学科或跨年级备课,每跨一个学科或跨年级每周计0.5课时工作量,但不重复计算。

第6条:作业批改工作量。

(1)作业批改工作量包括课内、课外作业批改,分大、小班额两类制定。大班额指每班46人及其以上(简称大班,以下同),小班额指每班45人及其以下(简称小班,以下同)。

(2)作业批改工作量制定如下(每班每周):

低 年 级

中 年 级

高 年 级

小 班

大 班

小 班

大 班

小 班

大 班

语 文

1.4

1.8

1.8

2.5

1.9

2.8

数 学

1.2

1.5

1.5

2

1.6

2.5

英 语

0.8

0.9

0.9

1

美 术

0.2

0.2

0.2

0.2

0.2

0.2

    语文、数学家庭作业按课堂作业的50%折算。

第7条:班主任工作量。

大班每周计10课时工作量,小班每周计8课时工作量;副班主任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第8条:部门负责人员工作量。

(1)学校主要部门负责人,每周各计15~22课时工作量。兼任其它部门工作的,按其它部门工作的30%——50%计算工作量。

(2)教研组长,每周计3~5课时工作量。

(3)工会组长,每周计3课时工作量。

第9条:实验教学与功能室管理工作量。

(1)在学校无专职实验员条件下,由实验课教师自行负责实验课教学仪器领取、使用、整理和归还的,适当计算实验教学工作量。科学每班每周计0.5课时工作量。

(2)仪器室兼职仪器管理人员,每周计2~3课时工作量。

(3)体育室兼职体育器材管理人员,每周计1.5~2课时工作量。

(4)计算机维护按每10台1.5课时计工作量,网络(网站)兼职维护人员,每周计4~6课时工作量。

(5)卫生老师,每周计6~8课时工作量。

第10条:业余训练队教练员、辅导员工作量。

业余训练队指由学校批准成立的体育运动队、文艺活动队、书画活动队、园艺小组、纸艺小组等,且每周定时开展训练活动的。其教练员、辅导员每训练一次按1—3课时计工作量(每周未定时开展训练的不记算固定工作量),有授课费用的训练小组不再计算工作量。

第11条:临时工作

全体在职教师每周按1课时计算临时工作量,未完成临时任务的不计算工作量。

第12条:其他人员周工作量。

(1)其他工作人员周工作量

总务老师计10-12课时       科技辅导员计1课时(校内科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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