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工作质量考核及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1 考核依据:
各层次的《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及每学期学生管理工作目标。
2 考核办法:
2.1 领导小组
中心成立班主任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中心德育领导小组成员和学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和各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及政治辅导员组成,具体事务由学生服务中心负责。
2.2 考核信息的收集
由学生服务中心和德育办公室做好各系(部)日常学生政治思想教育与管理日常数据的收集,在每学期考核之前,班主任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在各系(部)学期学生工作总结的基础上,依据《学生工作质量考核表》对各系(部)学生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其得分作为确定各系(部)对班主任量化考核的平均分。
2.3 考核
2.3.1 班主任量化考核
班主任每学期考核之前,根据《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表》的要求进行总结,各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及政治辅导员根据学校学生质量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对各系(部)学生工作质量评价得分和日常检查对本系(部)的班主任进行量化评分后报学生服务中心审核。
2.3.2 任课教师评价
由各系(部)负责组织任课教师,在每学期考核之前对所任课的班级填写《班主任工作评价表(任课教师用)》
2.3.3 管理部门评价
中心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学生服务中心、教务处、政治处、各系(部)领导、宿舍管理、学校保卫等部门有关人员、在每学期考核之前填写《班主任工作评价表(管理者用)》
2.3.4 学生评价
(1)全体团委干部、学生会干部每学期考核之前填写《班主任工作评价表(学生用)》;
(2)学生每学期第18周前填写《班主任工作评价表(学生用)》(白班全体学生填写,业余班部份学生填写)。
2.4 考核权重
班主任考核信息权重分配按表一确定。
表一:
|
量化考核 |
管理部门和教师 |
学生 |
||||
|
系 (部) |
学生服务中心 |
同层次 班主任 |
任课 教师 |
管理 部门 |
团委、学生会 干部 |
本班 学生 |
|
0.30 |
0.20 |
0.05 |
0.10 |
0.15 |
0.05 |
0.15 |
|
0.50 |
0.30 |
0.20 |
||||
2.5考核信息的处理
(1)对收集的个人评价的信息,各去掉10%人数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不足5人的除外),取剩余部分的算术平均分。
(2)由学生服务中心用计算机对班主任考核信息进行分析处理。
(3)工作质量系数按表二确定。
表二:
|
得分 |
质量系数 |
得分 |
质量系数 |
|
90以上 |
1.2 |
70 |
0.8 |
|
85 |
1.1 |
65 |
0.7 |
|
80 |
1.0 |
60 |
0.6 |
|
75 |
0.9 |
60以下 |
0.5 |
3 班主任工作量的计算:
中职(含按中职全日制要求管理的班):
P5=20×周数×n×k1×R
高职: (含按高职全日制要求管理的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