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试行)(二)
6、严密地组织期中、期末考试,每失误一次扣2分,成绩的统计正确率在99%以上不扣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及时进行期中(末)考试成绩质量分析每失误一次扣3分。
7、做好教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若因教育不到,教务人员服务态度懈怠,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及同志间的团结,失误每次扣5分。
8、若出现其他失误,按岗位职责酌情扣分。
9、协助副校长做好分管工作,管理不善出现失误一次扣3-5分。
(三)、担任(兼)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
主要考核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在学期末由学校考核委员会组织教职工进行测评。满意票÷参评人数=教职工测评满意率
在学期末由学校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测评。满意票÷参评人数=学校考核委员会满意率
计算公式为:(教职工测评满意率+学校考核委员会满意率)÷2×担任统考科目教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实得分
说明:后勤人员又从事过统考科目教学工作的,两项分数分别计算,每期得分就高不就低,择其两项中最高一项得分为教学业绩的实得分。
(四)、特殊人员的考核
经组织批准离职进修、上挂锻炼、支教、交流培养的教职工,由工作(学习)单位组织考核称职及以上者,在单位领取核定的全县人平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班主任工作
班主任作为科任教师参与考核,同时单独考核班主任工作履职情况。主要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级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转化、学生评价、培养学生组织能力、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班主任处处到场尤其早中晚集会等、班上公物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以及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班主任工作的考核是发放班主任津贴的依据。具体按《断桥初中工作制度》中班主任考核细则执行。将原细则中的等级使用与津贴挂钩改为等级得分系数,即:一等1;二等0.9;三等0.8。计算公式为:
班主任考核得分=学生人数(按制度中考核细则计算人数为准)×等级系数×5个月
附班主任考核细则:
双鄢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方案
为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并为班主任评优、晋级、选先及发放班主任津贴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办法:
(一)、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
1、班风、学风(10分,由学校行政、教务处考核)。
①、班风正、学风浓,得10分;
②、班风较正、学风较浓,得8分;
③、班风、学风都差,得6分。
2、班主任的各种计划、表册及班上五簿一册的制定(10分,由教务处考核)。
①、按时上交各种计划、表册等,得10分;
②、不按时上交各种计划、表册等,得8分;
③、不交计划、表册等,得0分。
3、清洁卫生方面(10分,由尹国华考核)。
每期期末结束前根据各班得甲乙丙的次数多少,分出等级。
一等10分;二等8分;三等6分。
4、安全(10分,由学校安监员考核)。
每周各班上一次安全课,每节课有安全教案;不定时开展安全班团队主题活动;每周一次班级安全排查;每天清点好学生人数,作好记录。
期末按各班执行情况分等级:一等10分;二等8分;三等6分。
5、学生巩固率(小学二年级上期除外)。(10分,由学校教务处考核)
本期人数上期人数 ×10=分数
6、班主任的五到场(10分,由学校行政考核)。
学校集会、晨会、课间操、升旗仪式及大型活动的比赛,班主任老师必须到场维持本班的纪律和秩序,每缺一次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7、各种款项的收缴(10分,由学校后勤考核)。
①、在规定时间内交清各种款项,得10分;
②、不按时上缴各种款项的,得8分;
③、不交各种款项的,得0分。
8、每期各班至少办一期学习园地(10分,由学校教务处考核)
①、学习园地设计新颖、内容丰富,得10分;
②、学习园地内容较少、设计简单,得8分;
③、学习园地无内容、甚至没有办的,得0分。
9、每周各班至少开展一次班会活动(10分,由学校行政、教务处考核)。
班主任要对学生的思想、安全、学生行为习惯等进行教育,并对一周来班上的一些重大事情和现象进行分析和改进。
一等10分;二等8分;三等6分。
10、桌凳及公物保管(10分,由学校后勤考核)。
一等10分;二等8分;三等6分。
(二)、加分:
1、清洁卫生。每期各班以得流动红旗的多少、分出等级。一等加3分;二等加2分;三等加1分。
2、在学校及片区举行的大型活动中获奖加分。一等加3分;二等加2分;三等加1分。
被学校或县上评为先进班集体的加分。获县表彰加5分;学校表彰加3分。
学生人数以村小、乡小小学部、初中部班平人数为准,每多一名学生加0.5分。
在城乡清洁工程等活动中工作突出的可加4——8分。
以上各项加分累计到班主任工作考核成绩中,并根据考核分数评出等级,前三分之一为一等(可优先评为校优秀班主任,作为向上级推荐的班主任人选),中间三分之一为二等,后三分之一为三等.
六、加分及减分
1 、加分
考核期内被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综合性表彰予以加分;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科研、技装电教部门组织实施的教育教学竞赛荣获二等奖及以上的,按照同级别教育行政部门的标准加分。同类表彰按最高等次加分,不重复计分。以相关单位文件及奖证为准。每人在考核期内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具体标准
镇级0.5分/次,县级1分/次,市级2分/次,省级3分/次,国家级5分/次
2、减分
1、考核期内凡受到县教育局及以上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处分的,分别对应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单次减分就高不就低,减分次数累计计算,扣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