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职工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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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职工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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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法(试行)》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聘用合同制,系指学校与教职工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立学校与受聘人员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力和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聘用合同制的范围对象为在编在册的教职工。 第三条 学校按照按需设岗、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依法聘用教职工。聘用时先从本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中聘用。若聘用校外人员,要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四条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教职工聘用合同制的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第五条 受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 (二)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能完成本岗位工作职责和任务; (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非教学人员除外),具有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六)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在基本合格以上。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上岗: (一)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学校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二)不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或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四)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五)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七)近两年的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且考核结果排于本单位末位 5% 范围内的; (八)有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与教职工缓签聘用合同: (一)教职工患病或者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教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育期内的; (三)因工负伤治疗仍未康复的; (四)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属于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缓签期内,学校与教职工维持原有的劳动人事关系及有关工资待遇。 第八条 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 1 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符合聘用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可以聘用。试用期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者,不能聘用。 第二章 岗位设置及要求 第九条 学校规模及师资情况 我校现有学生 1261 人,教师数 82 人, 26 个教学班。 第十条 机构设置及岗位职数 根据《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从我校实际情况出发,科学设岗。按我校编制,学校岗位分三个系列设立:管理系列、教学系列、教辅系列。在此基础上,每个系列再根据工作实际分解成若干岗位,岗位设定突出因岗聘任原则,拟聘教职工 82 人。其中,教学人员 81 人,占教职工编制的比例为 98.78% ,教辅,占教职工编制的比例为 1.22% 。(行政按 0.5 个职数计入教师系列) 1、管理系列 : ( 1 )校级领导( 3 人):正校长 1 人,副校长 2 人 ( 2 )中层干部( 4 人):教导主任 1 人,副教导主任 2 人(以后由区教办统一安排竞聘),总务主任 1 人,党支部、工委、团委等机构由学校行政或教师兼任。 ( 3 )基层管理 : a) 年级组长: 4 人 b) 科组长: 7 人(语、数、英、政史地综、理化生电、体音美、功能室管理各 1 人) c) 班主任: 26 人 d) 团委书记: 1 人,教研员 1 人,德育员 1 人 e) 备课组长: 23 人(语、数、英、政、理、化每个年级 1 人、体、史、地、生、美、音、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各 1 人) f) 安全岗位:林容森(兼) g) 德育组 :8 人(兼) h) 教学研究组 :22 人(兼) 2 、教学系列: 81 人。( 1 )语文教师: 13 人 ( 2 )数学教师: 14 人 ( 3 )英语教师: 15 人 ( 4 )政治教师: 7 人 ( 5 )物理教师: 7 人 ( 6 )化学教师: 4 人 ( 7 )历史教师: 3 人 ( 8 )地理教师: 3 人 ( 9 )生物教师: 3 人 ( 10 )体育教师: 5 人 ( 11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1 人(兼职) ( 12 )音乐教师: 2 人 ( 13 )美术教师: 2 人 ( 14 )信息技术教师: 2 人 ( 15 )综合实践课教师: 8 人 3 、 根据学校实际以及教师工作量的情况,制定安排如下兼职(折算成课时) :
第三章 聘用条件 第十一条 受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指导,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 (二)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能完成本岗位工作职责和任务; (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非教学人员除为),具有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六)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在基本合格以上。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上岗: (一)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学校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二)不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或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四)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五)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七)近两年的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且考核结果排于本单位末位 5% 范围内的; (八)有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与教职工缓签聘用合同: (一)教职工患病或者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教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育期内的; (三)因工负伤治疗仍未康复的; (四)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属于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缓签期内,学校与教职工维持原用的劳动人事关系及有关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 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 1 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符合聘用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可以聘用。试用期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者,不能聘用。 第十五条 具体岗位聘用条件 (一)管理系列 1 、中层干部受聘条件 ( 1 )教导主任受聘条件 事业心强,教学理念新,能走在教学改革的前列。有较强的教学教研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熟悉教学管理的各个环节,有服务意识。能有效地指导教师进行教学科研活动,并获得成效。 ( 2 )总务主任受聘条件 具有较强的后勤管理能力,熟悉有关财务的法规、制度,了解总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协调能力强。具有服务意识,有强烈的责任感,能高效地完成学校的各项后勤工作。 2 、基层管理人员受聘条件 ( 1 )级组长受聘条件 有丰富的班主任工作经验,所带班级学风、班风良好。热爱学生,能有成效地对学生进行教育。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能带领级组师生出色地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 ( 2 )科组长受聘条件 具有较强的教学、教研能力,教学效果显著。教学观念新,勇于探索,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卓有成效。有合作精神,团队意识强,能带领科组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提高科组教研水平和教学质量。 ( 3 )班主任受聘条件 热爱本职工作,班级管理能力强,能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活动。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变化,并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学生及家长的认同度高。能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 ( 4 )团委书记受聘条件 组织领导能力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管理能力。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熟悉并热爱共青团或学生工作。 ( 5 )备课组长受聘条件 教学能力较强,教学效果良好,具有一定的教研能力。能组织备课组教师投身教学改革,进行教学研讨,能研究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提高本学科教学质量。 (二)教学人员受聘条件 具备与应聘学科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能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受学生欢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投身教学改革,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教研能力。能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三)教辅人员受聘条件 1. 实验管理员受聘条件 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努力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熟悉本学科所有实验,并能独立完成。协助教师做好演示、学生实验。并能积极协助课外科技小组的活动。能认真做好仪器的添置、验收、登记、领发、回收、清点、保管、维修保养和安全等工作。 2 、 电教人员受聘条件 3 、图书、档案管理员受聘条件 熟悉受聘岗位业务, 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图书管理以及档案管理工作。 (四)工勤人员受聘条件 1 、报账人员须熟悉有关财务的法规、制度,严格遵守报账员纪律。具有强烈的责任感,能高效地完成学校的交给的各项工作。 2 、工勤人员须熟悉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程序,了解各项工作的运作, 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能及时为师生提供服务,当好后勤兵。 第十六条 聘用的原则 1 、民主公开原则。发扬民主,强化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 、竞争择优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择优聘用,优化教职工队伍。 3 、精干高效原则。精简机构,裁减冗员,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高效运作。 4 、积极稳妥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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