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报批版、试行)
为了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苏教人[2009]24号】和《江都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江政发[2009]122号】文件精神及人事局、教育局相关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绩效工资实施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工作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教育教学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科学、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教师队伍科学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领导小组(九人)
组长:
成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四、考核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人员。
五、考核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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