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武警院校法学教育
针对武警部队干部任职教育,可以大力开展法学专修班。总队、机动师每学期派员到武警院校培训学习,回到部队再对其他官兵进行知识的传达,使每个人都学习武警法,懂武警法,执行武警法,维护武警法。
2、贴近部队实际,完善教学内容。在法学知识结构体系完善的基础上,结合部队实际,使教学内容翔实丰富,符合武警部队现实需要。在国家基本法的选择上尽量选入与武警部队紧密相关的法律。首先,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是所有法律的渊源,应放在首位。其次,刑法、民法以及行政法是三大基本法,应当放在仅次于宪法的地位,并且考虑到武警部队无时无刻不在使用行政权,所以在行政法中应重点讲述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适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中实行正当防卫的规定等与武警部队执行任务密切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再次,刑法和行政法与武警部队关系密切,武警部队在执行任务中,经常用到刑法与行政法,关于它们在实践中的程序,必须要合法,否则就要承担法律后果。所以对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学习也必不可少。另外,对国家新修订或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也应当及时地让学员消化吸收。比如刑法修正案,民法中的物权法以及新婚姻法等。
军事法学方面,作为龙头法的国防法当仁不让排在首位,其次是一些军事法律法规,如戒严法、兵役法、监狱法、集会游行示威法、解放军防暴条令等。
武警法学方面,由研究武警法学多年的专家教授编写的《武警应用法学》应作为学习武警法的基础,其次,武警执勤规定、处突规定以及反恐怖法都应作为重点内容。另外,对于近年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比如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武警总部2007年下发的《武警部队处理官兵涉法问题跨区协作暂行办法》等,都应纳入学习范畴。
3、改进教学方法,活跃课堂气氛。采取多种教学方法,不再单纯运用传统式的讲与听的教学方式。比如可以选用场景教学,将课堂布置成模拟法庭的形式,在老师的指导下,组织学员自己动手,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对各种类型的案例,拟出模拟审判全过程,然后自编自演,让每个学员都有机会参与到其中。这样不仅锻炼了学员对法学的思维能力,而且学员身临其境,记忆深刻,同时提高了他们学习法学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对内容多,课时少的问题,可以采取课后选修课的形式,将在课堂上只能泛泛而谈的内容,在选修课上再系统、仔细地讲、学,并且尽量多关注当前社会重要、热门且可能关系到我国法律发展的案例,比如近来谈得最多的许霆案,彭宇案等,抑或与武警部队联系密切的案例,如超女与武警执勤人员冲突案等,让学员对案例进行讨论,发挥积极能动性,培养其法学思维能力与法律意识。
另外,还可以采取法律咨询的方式,对干部、学员以及基层官兵生活、学习、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对其亲身经历的法律案件进行指导。这样,就可以理论联系实际,从生活中学法、用法,从而更好地执法、护法。
参考文献
1.李可人,薛全道.法学概论[M].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
2.欧阳华,李可人.法学概论[M].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
3.欧阳华著.武警应用法学[M].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2、贴近部队实际,完善教学内容。在法学知识结构体系完善的基础上,结合部队实际,使教学内容翔实丰富,符合武警部队现实需要。在国家基本法的选择上尽量选入与武警部队紧密相关的法律。首先,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是所有法律的渊源,应放在首位。其次,刑法、民法以及行政法是三大基本法,应当放在仅次于宪法的地位,并且考虑到武警部队无时无刻不在使用行政权,所以在行政法中应重点讲述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适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中实行正当防卫的规定等与武警部队执行任务密切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再次,刑法和行政法与武警部队关系密切,武警部队在执行任务中,经常用到刑法与行政法,关于它们在实践中的程序,必须要合法,否则就要承担法律后果。所以对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学习也必不可少。另外,对国家新修订或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也应当及时地让学员消化吸收。比如刑法修正案,民法中的物权法以及新婚姻法等。
军事法学方面,作为龙头法的国防法当仁不让排在首位,其次是一些军事法律法规,如戒严法、兵役法、监狱法、集会游行示威法、解放军防暴条令等。
武警法学方面,由研究武警法学多年的专家教授编写的《武警应用法学》应作为学习武警法的基础,其次,武警执勤规定、处突规定以及反恐怖法都应作为重点内容。另外,对于近年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比如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武警总部2007年下发的《武警部队处理官兵涉法问题跨区协作暂行办法》等,都应纳入学习范畴。
3、改进教学方法,活跃课堂气氛。采取多种教学方法,不再单纯运用传统式的讲与听的教学方式。比如可以选用场景教学,将课堂布置成模拟法庭的形式,在老师的指导下,组织学员自己动手,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对各种类型的案例,拟出模拟审判全过程,然后自编自演,让每个学员都有机会参与到其中。这样不仅锻炼了学员对法学的思维能力,而且学员身临其境,记忆深刻,同时提高了他们学习法学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对内容多,课时少的问题,可以采取课后选修课的形式,将在课堂上只能泛泛而谈的内容,在选修课上再系统、仔细地讲、学,并且尽量多关注当前社会重要、热门且可能关系到我国法律发展的案例,比如近来谈得最多的许霆案,彭宇案等,抑或与武警部队联系密切的案例,如超女与武警执勤人员冲突案等,让学员对案例进行讨论,发挥积极能动性,培养其法学思维能力与法律意识。
另外,还可以采取法律咨询的方式,对干部、学员以及基层官兵生活、学习、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对其亲身经历的法律案件进行指导。这样,就可以理论联系实际,从生活中学法、用法,从而更好地执法、护法。
参考文献
1.李可人,薛全道.法学概论[M].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
2.欧阳华,李可人.法学概论[M].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
3.欧阳华著.武警应用法学[M].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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