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目前音乐教育中忽视和轻视教育性现象的批判
中小学生的可塑性大,模仿性强,他们的身心正处于发展阶段,而教师在他们心中占有特殊的重要地位。因而,教师的着装、言谈和处事态度无不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他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所谓“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一名称职的音乐教师,不仅在音乐专业上应具备一定的知识水平,还应该以身作责,在道德修养、人文素养和为人处事上也应该成为学生学习的榜样。车尔尼雪夫斯基说过“教师要把学生造就成一种什么人,自己就应当是这种人。”上海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所长的林华教授也说过:“作为一个教师,其本身是否受过良好的音乐教育的资历仅仅只是最起码的要求。而作为一个好的教师,更应该懂得学生的心理,能够立刻发现学生的问题,也善于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重要的是,他要有一颗以引导人们热爱美为己任的艺术良心。”[5](p15)
以上我们列举了在中小学音乐教育中忽视和轻视教育性的四种现象。需要说明的是,事实上还远不止上述几个方面,还有比如音乐教学文化意蕴的缺失、无原则的教学评价以及音乐课程开课的随意性,等等,这些都一定程度地影响到了音乐教育教育性的实现,从而阻碍了音乐教育的发展进程。我们只有认清这一现状,才能理智和清醒地面对当前的课程改革,才能使音乐教育更加健康地走下去。
总之,中小学音乐教育既不是面向少数尖子的专业音乐院校的教育,也不是一种社会的职业音乐培训,而是面向普通中小学生的教育。在确立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基本任务与目标时,应该既要突出音乐艺术的特点,又要突出中小学基础教育的特点。在具体的音乐教学中,既要使学生获得音乐审美的体验,掌握最基本的音乐文化知识,为其终身享受音乐、学习音乐、发展音乐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又要充分发挥音乐教育的教育性,着力培养学生的个性、创新精神以及合作意识,引导学生养成正确的道德观和人生观,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不论是缺失了审美性的音乐教育,还是缺失了教育性的音乐教育,都不是完整的音乐教育,也都不是真正的音乐教育。
当然,音乐教育的教育性只有在以音乐为本,并实现其审美价值的前提下,才能够实现其在德育、智育等方面的教育价值,而且,这些价值的实现也是一种隐性的、潜移默化的过程,而非显性的、立竿见影的。如果在音乐教学中去刻意地追求其教育性,而忽视了音乐教育的本体价值甚至违背音乐教育自身规律,那么,不仅音乐教育的审美价值不能实现,而且它在教育方面的价值也同样不可能实现。正如姚思源先生所说的:“学校音乐教育是美育的主要内容与途径之一”艺术课程“应该是学校实施美育的基本园地,因为它能系统地循序地传授审美知识,培养和发展审美能力和对于美的创造能力。因此,学校音乐教育的核心是音乐审美的教育,通过美向德、智、体等诸多方面发挥渗透和影响作用,而不应该离开这个审美核心,即超越音乐艺术的规律,片面地追求它的德育和智育功能。”[6](p8)
参考文献:
[1]转引自郭声健.音乐教育论[M].湖南:湖南文艺出版社,2004.
[2]哈克博士应中国音协奥尔夫专业委员会、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和中央音乐学院邀请,于2002年3月18日在中央音乐学院所作的讲座.
[3]柳斌主编.中国著名特级教师教学思想录·中小学美术卷[C].江苏: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4]中国教师报网络版[J].2006-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