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小学音乐教学中的创新教育
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特定的音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与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对音乐的感悟、表现和创造,是人类基本素质和能力的一种反映。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如何引导学生创新求异,培养学生创造意识和创新能力是当今教育的主题。
创造是人类生存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在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特点愈发突出的现代社会中,创新正成为民族发展进步的灵魂和国家兴旺繁荣的动力。“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希望在于全民族创新素质的提高,在于大批高素质创新人才的涌现。《国家音乐课程标准》指出:“创造是艺术乃至整个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艺术教育功能和价值的重要体现。音乐创造因起强烈而清晰的个性特征而充满魅力。”创新人才的培养依靠创新教育,但是长久以来传统的教育模式已严重地阻碍了学生思维的发展。学生被动地在课堂中接受“应答式”的训练,导致学生独立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的主动精神被压抑,也就无形中削弱了创新能力的培养。音乐以其声音铸造语言,音乐的想象是人类艺术创造和科学发展的思维宝库。多年来,在音乐教学中,我努力探索,寻求多种方法来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依此发掘学生的潜能。
一、更新教育观念、提高个人素质、调整知识结构以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
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素质,教师首先必须成为一个富有创新精神的人。在知识经济已露端倪的今天,转变教育观念,调整知识结构,创新教学方式,这些都对音乐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那种传授知识和技能、训练技能,“匠人式”的音乐教师已经不适应现代音乐教育的发展。虽然作为一个学科,音乐的某些规律性知识需要向学生传授,但音乐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特殊性质只能靠想象力去再创造。艺术不能容忍说教,审美不能依靠灌输,那种传统的我教你学、我讲你听的师徒式教学方式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背道而弛,大相径庭。对音乐教育方式的创新,则追求一种无权威的学习机制,追求一种自由、和谐、双向交流的教学氛围。要建立平等互动的师生关系,教师与学生凭借音乐交流审美信息,这里没有智力教育和道德教育那种权威性和强迫性,教学双方完全是一种平等的的关系。音乐教师要勇于从传统角色中跳出来,变“教书匠”为“教学设计师”、“指导者”、“促进者”和“合作伙伴”,为学生创造宽松融洽的人际环境。强化学生的“问题”意识,允许质疑,鼓励探索,尊重学生对音乐的不同体验与独立思考。如果从更深的层面上来说,音乐教育方式的创新则应体现较强的民主意识,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维护学生在音乐学习方面的自尊心与自信心。基础教育是义务教育,无论学生是否具有音乐天赋,都有接受音乐教育的权利,音乐教育要敞开胸怀,真诚地拥抱每一名学生。
长期以来,由于教法陈旧,信息含量低及重技能轻理论,许多教师对音乐课的理解是“唱歌+技能”,教法上多采取“我教你学、我讲你听”的传承方式,这种教学方法的直接后果是学生思维僵化,更谈不上创新意识。新一轮课程改革给教育工作者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机遇,课程改革需众多具有创新精神及创新意识的教师来推行,教师是教育的灵魂,因而更新教育观念是当前最为迫切的任务。只有更新观念改变并打破陈规旧俗,以全新的姿态迎接挑战才能使自己适应新时期教育教学的需要。
二、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鼓励音乐创造
“艺术就是情感”,音乐美实质上就是一种情感表达的方式,音乐的美在于能给人们一个驰骋想象的空间,“没有想象的人生是苍白的人生,没有想象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中小学生正处一个多梦的年龄,因此启发想象,感悟音乐美,培养学生以审美的态度享受音乐,净化心灵从而塑造完美人格。音乐教育是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学生的兴趣爱好为动力,以其愉悦感受和积极参与为出发点的基本素质教育。兴趣是学习的动力,是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享受音乐、用音乐美化人生的前提,在音乐教学过程中,我们要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特有的魅力,用丰富多采的教学内容和灵活多变的教法来激发学生参与音乐学习的兴趣,使学生在愉快和谐的气氛中参与学习,学生的创新意识亦能得到很好的激发。
基础教育不是精英教育和选拔教育,而是提高国民素质的教育,因而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一个学生的音乐潜能得到开发并使他们从中受益,音乐课程不再是一个简单传授知识的过程,而是一个以学生为主体,以参与艺术实践和探索、研究为手段,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师生平等互动的交流过程。音乐的本质与价值就在于激发人的创造性,所以在音乐教学中实施创新教育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中小学音乐课程中的音乐创新,应该是以培养和发展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力、鉴赏力和表现力为基础,以歌唱、演奏、律动、欣赏、创作等丰富多采的音乐实践活动为形式,以新的构思方式,创造性地表达音乐情感的能力为特征的创造性教学活动,并以此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潜质。在实际教学中,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探究与创造,对创造活动的评价要重视活动过程,不能只重视结果而轻过程。实际上,学生参与创造性活动的过程,就是能力得到培养和提高的过程。另外,对于音乐教学来说,不应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和固定的程序,音乐课堂应永远是动态的和变化的。就音乐教学而言,尽管也有一些共性的教学规律与原则可以遵循,但从根本上来说,其教学过程是充满了创造性的。严格、细致的程序和统一的模式与标准,意味着艺术精神和创新精神的死亡。音乐学习的关键是需要学习者自身的感受和体验,而“统一结论”和“标准答案”恰恰在这个最核心的问题上有悖于音乐学习思维过程的独立性、新颖性和多样性。
三、营造“创造教育”环境,发展学生的创新能力
要培养一个人的创新能力必须在一定的环境中进行,换句话说是环境真正创造了创造力。江泽民总书记曾指出“每一个学校都要爱护和培养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帮助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保护学生的探索精神,创新思维,营造崇尚真知,追求真理的氛围,为学生的禀赋和潜能的开发创造一种宽松的环境。”只有在浓厚的创新氛围和有利于创新的环境中,才能实现对创造型人才的培养。
“创造教育”环境是指有利于学生创造力培养的课堂教学环境,它包括有利于学生培养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师生活动等要素构成的教学物质环境和心理环境的总和。在教学中,要把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学生,以“学生发展为本”,实现耳、眼、口、脑、手“全频道”式接收,“多功能”协调,“立体式”渗透,来培养他们的观察能力、独立思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动手能力、表演能力等多种能力,从而形成创新能力。课堂教学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渠道和中介,是实现音乐教育目标的主渠道。它不仅能有效地实施审美教育,而且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在教学中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和任务精心设计教学过程,做到有选择、有重点地使每节课的教学内容富于艺术性和创造性,其表现形式如创编歌词、创编旋律、创编节奏、创编音乐故事、自制乐器、编舞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