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上好高中音乐鉴赏课的几点体会
感官是人类认识事物的渠道,在音乐鉴赏教学中除了调动听觉感受音乐外,调动其他感官参与音乐鉴赏,对培养以音乐为核心的综合审美能力以及培养艺术统觉具有良好的作用。作为音乐鉴赏的辅助手段,最有效的就是视觉形象(绘画、雕塑、摄影)的参与。尽管当今音乐教育界有“画面容易界定学生思维,不利于激发想象”的说法,但笔者仍然坚持认为:以视觉形象辅助学生听赏音乐,一可以极大地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二可以深化学生对音乐形象的理解;三可以开拓学生的艺术视野,更好地体现音乐作为人文科学的特征。其依据的心理学理论是“统觉”和“通感”理论。
从人类感受事物的类型方面看,人类认识事物相对来讲可分为“听觉型”、“视觉型”和“综合型”。“听觉型”的学生擅长通过听觉感受器认识事物,“视觉型”的学生擅长通过视觉感受器认识事物,“综合性”的学生擅长通过视、听多种感受器认识事物。“统觉”理论告诉我们:一种形象感知通过“统觉”“通感”后会衍变为另一种形象感受。例如:看一幅画面或雕塑,人物的情态逼真生动,欣赏者仿佛能听到说话的声音(如闻其声);听一首描绘性的音乐作品仿佛看到音乐所描绘的形象(如见其形);有人说:触摸维纳斯女神的大理石雕像仿佛能感觉到有人体的温暖感。这些都是“统觉”“通感”现象。音乐上常用“音色明亮”来表现声音特点,绘画上常用“色调明快”来表现色彩风格。其实,“音”有什么“色”?而“色”又是什么“调”?“音色”与“色调”都是表达视听通感现象的词汇。
基于“统觉”“通感”理论以及音乐文化的人文特征,我们可以将辅助音乐听赏的视觉形象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背景式画面。听赏少数民族及亚非拉欧美民族民间音乐,其画面设置可展现该地区风土人情、自然环境以及民族服饰、舞蹈动态、常用乐器、日常用品等,以丰富学生文化视野,体现该地区人文特征。根据歌曲的歌词内容选配的画面也属于背景式画面。特定风格的音乐作品可设置特定风格的视觉形象,如:德彪西印象主义作品《海妖》,以印象主义画派的绘画作品为视觉背景最为确切。
第二类:情态式画面。对于那些情态“描绘性”较强的作品,其画面设置可根据音乐主题的特点设置音乐所“描绘”的具体形象,画面形象应尽量与音乐形象相接近。如:柴可夫斯基《一八一二年序曲》,肖斯塔科维奇《第十一交响曲》等叙事性的音乐可以情态式画面为主。
第三类:寓意式画面。对于那些情感表现性较强的作品,其画面设置可根据音乐主题的情感特征或思想内涵设置成与音乐所表现的意境与思想相近的画面或场景,画面与音乐的契合点不在内容上,而在于意境或思想的接近。如:钢琴曲《少女的祈祷》与罗丹的雕塑《思》都不可能明确告诉我们少女内心世界的秘密。但对于视觉型学生来讲那沉思的少女形象往往更具有启迪心灵的魅力,从而进一步加深对音乐的理解。
另外,画面设置什么时候要大,什么时候要小,什么时候要实,什么时候要虚,什么时候要彩色,什么时候要黑白,都要根据音乐的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不负责任地胡乱设置与音乐形象相违背的视觉背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