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 高一历史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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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 (行政权) |
国会 (立法权)
最高法院 (司法权)
司法审查可宣布行政立法违宪
附图2:联邦政府“分权与制衡”权力结构示意图:
(一)知识结构填空
大法官任命须经参议院同意并弹劾
在参议院同意下任命大法官
司法审查可宣布行政命令违宪
有权否决国会通过法案
批准各项任命并弹劾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