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单元《王安石变法》教学设计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08-06 12:31:25

第四单元 王安石变法

  山东省嘉祥县第三中学 常攀登

【课标解读】

1.了解王安石变法的历史背景。

960年,赵匡胤通过“陈桥兵变”夺取政权,建立北宋。因此,他对将领手中的兵权十分恐慌,于是“释去兵权”,并通过其他方式满足这部分人的需要。首先是对土地的“不抑兼并”,对大地主、大官僚采取多种优厚措施,放任他们大肆兼并农民土地;同时,允许土地买卖,使土地进入商品流通领域,土地的商品化程度不断加强,地主们通过这种手段更是攫取了大量的土地。而广大农民却因失去土地而破产,从而沦为地主的佃户,生活日益贫困,他们和土地占有者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到了宋仁宗统治时期,这样的普遍矛盾尖锐,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此外,宋朝建立之初,统治者为了扩大统治基础,取得地主的支持,建立了庞大的统治机构,而这种措施到了宋朝中叶则发展成为冗官、冗兵、冗费的“三冗”现象,且呈现出恶性膨胀的趋势,使得朝廷的财政负担日益加重,入不敷出。兵败、财困、民反的现象始终围绕着北宋朝廷。宋仁宗年间,范仲淹等有远见卓识的官员发起了“庆历新政”,却遭到特权阶层的强烈反对,最终以失败而告终。北宋朝廷进一步陷入了积贫积弱的局面,统治危机进一步加深。为了克服危机,一场由王安石倡导的更大规模的改革开始了积极的酝酿。

2.归纳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评价其历史作用。

1067年,宋神宗即位,决心变法。1070 年底,王安石被任命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全面推行变法。变法主要分为理财、强兵、科举和学校三个方面。

(1)理财方面:①均输法。设立转运使,掌握东南六路生产情况和政府与宫廷的需要情况,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统一收购和运输。这样既可以节省运费和购价,又可以避免囤积居奇。②青苗法。在每年二月、五月青黄不接时,由官府给农民贷款、贷粮,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别随夏秋两税归还。这一措施稳定了社会生产,限制了大地主和高利贷者对农民的盘剥,也为国家带来了利息收入。③农田水利法。鼓励各地由民户出资修建水利,从而防止地主豪强对水利等方面的垄断。④募役法。将原来按户轮流服差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承担,不服差役的民户则交纳一定数量的钱,称为免役钱。⑤方田均税法。下令全国清丈土地,核实土地所有者并将土地按土质的好坏分为五等,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从而制止了一些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

(2)强兵方面:①保甲法。将乡村民户加以编制,以十家为一保,民户家有两丁以上抽一丁为保丁,农闲时集中接受军事训练,加强对农民的镇压与控制,同时也成为朝廷军事力量的一部分,节省养兵的经费。②保马法。将原来由政府的牧马监养马改为由保甲民户养马。保甲户自愿养马,可由政府给以监马或者给钱自行购买,并可以免除部分赋税。

(3)科举和学校方面:①整顿太学,增加太学生的名额,并且根据学习成绩来选拔人才,同时又设置了许多专科学校,培养改革所需要的各种人才。②改革科举制,废除了死记硬背的明经科,而进士科的考试则以经义和策论为主。

王安石变法对当时的北宋朝廷和社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在经济方面,使农业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同时限制了商人对物价的操纵及牟取暴利,抑制了豪强兼并的势力,发展了生产,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其次,在军队方面,节省了军费开支,同时也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有效的解决了冗兵的问题。王安石变法使得宋朝的国力由弱转强,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富国强兵的目的。

王安石变法最终还是失败了,失败的原因有很多。王安石变法触犯了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的特权和利益,因此遭到了他们强烈的反对和攻击。同时王安石变法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诸如任用非人,一些投机分子趁机混入。同时支持变法的组织机构不够健全,赏罚也不够公正。此外,支持变法的宋神宗本身也摇摆不定,不时的动摇妥协。然而导致变法失败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变法本身没有触及社会的根本问题,没有真正给农民以更大的利益,因而不可能获得广大农民的支持,也不可能很好的解决社会的根本矛盾。变法失败了,王安石也随之被流放 , 新法则全部被废除。但王安石这种不懈的精神和斗争的勇气是值得嘉许和发扬的。

【知识整合】

一、王安石变法的历史背景

1.北宋中期面临严重的社会危机

(1) 阶级矛盾尖锐

北宋初年,对兼并土地采取放任态度,大部分土地被地主占有。政府不断增加赋税,中小农户的赋税沉重。在地租、高利贷和官府赋役重重盘剥下,农民生活困苦,社会阶级矛盾尖锐。

(2) 积贫积弱局面形成

北宋建国后,为加强专制集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到北宋中期,这些措施的负面影响逐渐显露出来。首先: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北宋在与辽和西夏的战争中败多胜少,形成了“积弱”局面。其次,由于机构重叠,官职冗滥、军队数量急增,形成了冗官、冗兵、冗费“三冗”问题,从而导致北宋财政日益入不敷出,逐渐形成了“积贫”局面。

2.庆历新政

1043年,宋仁宗任用范仲淹、富弼等人进行改革,施行新政。这次改革发生在庆历年间,故称“庆历新政”。新政的措施触犯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了他们强烈反对。新政仅推行了一年多就夭折了。

二、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

1.富国之法

(1)青苗法:每年青黄不接时,政府贷款或谷物给农民,收获后偿还,加收20%的利息,这样既能使农民免受高利贷盘剥,又能增加政府的收入。

(2)农田水利法:政府鼓励开垦荒地和兴修水利工程。

(3)免役法,又称募役法:政府向应服役而不愿服役的,按贫富等第收取免役钱,雇人服役。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出钱,相应减轻了农民的差役负担,保证了生产时间。

(4)市易法:政府在东京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

(5)方田均税法: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核实每户占有土地的数量,按照土地的多少和肥瘠收取赋税。官僚、地主也不例外。这就增加了国家的田赋收入。

(6)均输法:要求发运使依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采购物资。

2.强兵之法

(1)保甲法:政府把农民组织起来,编为保甲,十户为一保。保丁农闲时练兵 , 平时参与维持地方治安,战时编入军队作战。还实行连坐法,同保人要互相监督、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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