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绘画《形的空间及质感》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能够掌握绘画中表现空间的基本透视方法与明暗表现的基本技能,并理解艺术家巧妙运用各种表现方式、方法创造出的各种视觉形象;在了解艺术家为了表达主观意图而采用的各种空间处理方式的基础上,能运用打破常规的思维方式,去构建新的视觉形象,养成创新意识;通过借鉴或摹习的方式创作一张能反映一定个性与空间感的绘画作品,提高对绘画中体积、空间、明暗、质感的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
教学活动分析
本课的“活动建议”中包含两个层次的学习活动目标。第一个活动侧重于表现绘画作品空间效果的透视方法及明暗表现的手法;第二个活动在前一活动的基础上,突出对材质的运用及表现,并要求学生能打破常规思维方式,通过各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创造出富有个性特点的绘画作品。
活动一:在这一活动中教师应把握两个活动目的,其一旨在通过静物写生,提高学生绘画造型的基本技能;其二在于培养学生对绘画的空间表现及材质运用的实践能力,让学生通过借鉴及模仿教材中范例作品的表现风格来获得学习绘画的乐趣。
活动二:要求学生能够综合所学知识与技能,在教材中各种空间创意作品的启示下,尝试创作能体现个人主观意识并带有空间意味的绘画作品。本活动的开展及实施过程中,教师应启发并鼓励学生利用艺术通感,综合所掌握的各科知识,主动且大胆地进行多种尝试,宜采用较为宽松的评价标准,让学生树立对学习绘画表现的信心。
教学基本思路
为了能让学生创作出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的作品,首先可以让学生阅读教材中对常规空间的阐述,通过分析理解教材范例中对常规空间及非常规空间的各种表现方法,然后在实践中掌握一定的绘画空间表现的方法。接下来,借助多媒体等电教手段及教师精辟的讲解,让学生直观地了解绘画中物象的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的形成原因,并在前一学习活动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喜好尝试多种不同表现空间的绘画方法。最后,通过研究性学习,重点理解绘画中不同的质感所表达的不同含义,拓展绘画表现的思维方式,从不同笔触的尝试练习和不同材质的综合运用中获得绘画的乐趣,以此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通过学习反思与展示评价的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对绘画创作的热情及审美能力。
教学材料分析
空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形态。美术上的空间概念有内外两层含义:形体结构的内部,称内空间,是房屋内部相对周围环境而言;形体存在的外部,称外空间,是环境相对于房屋内部而言。美术着意于对形态内空间结构的理解,而着眼于物态外空间,即物表与环境关系的刻画,是诉诸视觉空间的艺术。在美术中,空间表现为多维性的层次。“线”是一维空间,“面”是二维空间,“体”称三维空间,含有时态和内在空间内容的称四维空间。其中焦点透视的三维空间和平面二维空间以其直观可感的形式,在美术绘画表现中得到最为广泛的运用。绘画中按透视规律,运用光影对比和色调变化,描绘出形态上、下、左、右的位置关系,前、后、远、近的纵深层次,造成真实可感的空间效果,称空间感。艺术家根据作品内容的需要,按主观设想对物象的选择,对主次关系的调度,对画面形态位置大小的安排,对空间层次的支配,通称为空间处理。在写实风格的绘画中,空间处理以突出主体描绘为要旨,尽可能使空间富有真实可感的具体性。在抽象风格或构成主义艺术中,空间的概念已被转化为纯粹的主观意识形态,空间处理是作为实现视觉经验的一种内在心理意象的表现。在中国传统绘画中,对空间处理体现着高度的表现自由。例如:中国传统绘画中不受焦点透视的局限,而放眼于散点透视,如王希孟的《千里江山图》、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不受瞬时时态的约束,以叙述性时序来描绘,如顾闳中的《韩熙载夜宴图》;不受光影、虚实等物象客观空间的具体束缚,以计白当黑、以虚为实的空白处理,留给观众以想象的余地,从而产生了多维层次的空间感染力。然而,不论哪种绘画风格的空间表现,都离不开基本的透视规律,即近大远小与体面的转折和收缩现象。教材从体积的形成导入对绘画的空间表现,旨在让学生能够从绘画三维空间的表现逐步向多维空间的处理过渡。
教材第14页中强调的遮挡,是物象与物象之间的前后空间关系在画面中的最直接的表现,同时也是学生直观理解画面空间表现的基础。教材第15页的图例则呈现了绘画的透视方法在表现空间关系中对物象体面转折与收缩现象的处理,这其中包括了我们常见的焦点透视、散点透视和不常见的透视关系。如《有烟囱的街道》,画家阿尔弗雷德在表现画面中间的房子时运用的是焦点透视中的平行透视,而房子上的天窗却呈现了成角透视的绘画规律,右边的房子与左边的房子在透视上明显出现了方向完全不同的消失点,让我们感觉到了散点透视的表现方法。尽管有点矛盾,但画家之所以这样来阐述绘画中的透视问题,其目的却是十分明确的,能够让观者一目了然地直视作品的主题:街道的宁静与烟囱之间的不和谐,折射出画家对工业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的不满及对纯净生活空间的向往。通过这样的例子,我们还有理由抓住看似“合理”存在的常规透视方式的表现手法不放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在绘画中表现空间的方法与手段要为绘画的主题服务,理解了这点也就找到了解读与表达绘画语言的真谛。
至于绘画中对明暗与影调的表现,教材通过三组不同的图例分别呈现了物象上光影现象的产生和通过不同方式表现光影的画面效果,以及绘画中表现物象体积与空间关系的影调处理,直观地说明了绘画中的光影现象和明暗表现,并给学生留有更多地运用明暗表现的学习空间。“思考与交流”中的尝试练习则突出了教学的重点,即通过明暗与影调来表现物体的体积。可能大多数教师会认为在绘画有关明暗的教学中,应向学生阐明“受光部”与“背光部”(两大部),“黑白灰”(三大面),或是“亮面、灰面、明暗交界线、反光、投影”(五调子)。这种明暗造型理论,是否能够承载人类在绘画表现中所包含的丰富语义呢?当教师面对学生讲解我国传统山水画中的明暗表现时,就已经无法解释清楚了;况且,当我们翻开人类绘画历史长卷时,会发现空间的表现方式是那样地丰富,又怎能仅用“两大部”、“三大面”和“五调子”来解读呢?让我们来品味王华祥对于绘画写实教学的这样一段话:“学生的成熟就跟植物一样,依赖于种子、土质和气候,其生长速度肯定是不一样的。学生学习绘画最重要的是解决问题,而不是画出一张漂亮的作业。教学不只是一种方法,也不只是一种造型观念,应该是一种自信、自强和自主的风度。”绘画教学的关键在于能够因势利导地诱发学生的艺术潜能,而不是通过教条式的条条框框束缚学生自由发挥艺术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