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法律保护自己 教案设计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09-08 19:46:06
 4、中学生小明6岁学画,11岁时,他画的一幅画被少年宫选送参加六省市少年儿童美术作品展,而且还得了个一等奖,考上中学后,一天小明又来到少年宫美术班看望自己的美术启蒙老师。王老师说:“你的画编入《少年儿童美术作品选》,你应该收到出版社寄来的样书和稿酬了。”小明回家告诉了爸爸,不久小明爸爸正好到这家出版社所在省城出差,他却了那家出版社询问此事,接待他的那位编辑却说:“一个10来岁孩子有什么著作权呢!还提什么稿费、样书。”小明的爸爸听了这话,他找到版权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告诉他:著作权无论大人小孩一律平等,出版社这种不尊重小朋友著作权的做法违反了我国《民法通则》和《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小明的爸爸又找到那家出版社论理论法,一位负责同志向他做了自我批评,向这本画册的每个小作者赠送了一本画册,并补发每个作者15元稿酬。提问:中学生小明的著作权受到不法侵害,他用什么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明还可以用什么方法维护自己的著作权?((1)让学生从分析身边案例入手,思考本节课要学习的内容;(2)培养学生分析归纳的学习方法。)
小明的著作权受到侵害后,他和父亲运用《民法通则》和《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同出版社论法、论理,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小明还可以到执法机关控告、起诉。
5、我叫刘丽丽,今年14岁,2000年3月3日爸爸妈妈离婚后,我随爸爸和奶奶一起生活。由于爸爸经常赌博,夜不归宿,从不关心我的学习和生活,还经常打我,用东西砸我,我告诉奶奶,奶奶说他毕竟是我的爸爸,一家人还得靠他,何况家丑不可外扬,上法院打官司也不光彩,叫我不要乱说,她会去求爸爸不要再打我了。
思考:你认为应不应该听奶奶的话?学生辩论
继续案例:这件事我没和任何人说,但奶奶跟他说了之后,他对我更加残忍了,经常无缘无故就打我。我睡在潮湿有异味的棉被毯子里,里面有许多跳蚤,咬得我全身上下起红块,没一个晚上有安宁觉睡,痒的我直抓,抓破了留下疤,旧疤不好新疤又起……。
教师提醒:这就是家丑不可外扬的结果。从事件中可以看出,碰到这种事情,一定要敢于斗争,软弱和沉默只会使侵害人变本加厉。
继续案例:他为什么这样?我该怎么办?
学生讨论:寻找维权途径和维权机构途径:协商——投诉——上诉(打官司); 机构: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消协、居委会、妇联等
继续案例:我去找妈妈,妈妈让我给妇联写信,希望她们能帮帮我。
紧急自救: 1、你知道哪些情况应打110报警电话?(学生讨论后发言,老师归纳。)当公民、国家、集体的合法权利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或者发生交通、火灾等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报警。具体范围为:一是杀人、抢劫、抢夺、强奸、盗窃等刑事案件;二是扰乱车站、商场、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秩序;三是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等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及公共安全,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事件;四是自然灾害事故;五是群众的求助。
2、自我保护八要领
1)记住可依赖的成年人的名单、电话,这样在遇到侵害时,可以及时寻求他们帮助。
2)学会拒绝不正当要求,坚决不与坏人坏事同流合污。比如让我们去打群架、赌博、看黄色录像等等,我们坚决不要去,并劝说朋友也不要去。
3)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如有人撬门趴窗,应立即大声呼救或电话报警。必要时可拿起家里的菜刀、锤子作为武器,来震慑歹徒。
4如在路上遇到陌生人尾随,应想办法跑到人多的地方,或者躲避到单位、居民家。
5迷路走失后,应及时告诉警察,或者打电话给自己最信赖的人来迎接,不要向其他陌生人求助。
6上学、放学时,应与同学结伴而行,身上不要带过多的钱,不要携带珍贵物品,即使携带了,也不要随意显露。
7)遭到坏人绑架、劫持、伤害等暴力侵害时,要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反击。如果坏人过于凶狠,一般不要与其硬拼,这时要镇静、机智地与之周旋,以寻找机会脱身并报警。
8)遭遇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及时报警,并记住坏人的身份特征和其他一些突出的特征,以有利于公安机关破案。
教案二)
导入新课
同学们,当今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越来越健全的法律体系正在为我们的生活提供越来越可靠的保障,但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却有许多的违法侵权事件与我们的法治社会格格不入,因此我们作为弱势群体,尤其要注意利用有力武器保护好自己。今天我们就来讨论“应该如何保护好自己”这个话题。
讲授新课
(屏幕出示案例:我叫刘丽丽,今年14岁,2000年3月3日爸爸妈妈离婚后,我随爸爸和奶奶一起生活。由于爸爸经常赌博,夜不归宿,从不关心我的学习和生活,还经常打我,用东西砸我,我告诉奶奶,奶奶说他毕竟是我的爸爸,一家人还得靠他,何况家丑不可外扬,上法院打官司也不光彩,叫我不要乱说,她会去求爸爸不要再打我了。
师:你认为刘丽丽会听奶奶的话吗?为什么?打官司真的不光彩吗?
打官司并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情。因为,勇敢地状告侵权者,不仅可以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社会的稳定。否则不仅丧失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还是对侵权行为的纵容。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既不能忍气吞声,也不能私自报复,要用正确的合法的手段去维护。因为,逆来顺受,忍气吞声就会纵容违法行为,私自报复打击,以牙还牙也会给自己造成危害。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法律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的最有力武器。
诉讼有三种类型: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罪犯的活动。它又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两种类型。(可参考教材第111页的“相关知识连接”,学生看书了解刑事诉讼案件的类型,适当讲解。)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可参考教材第111页的“相关知识连接”,)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照司法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案件的活动。
继续我们的案例。
(屏幕出示案例:这件事我没和任何人说,但奶奶跟他说了之后,他对我更加残忍了,经常无缘无故就打我。我睡在潮湿有异味的棉被毯子里,里面有许多跳蚤,咬得我全身上下起红块,没一个晚上有安宁觉睡,痒的我直抓,抓破了留下疤,旧疤不好新疤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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