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法律保护自己 教案设计
这就是家丑不可外扬的结果。从这件事情我们可以看出,一定要敢于斗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我们依法享有的权利。
为什么说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的责任?
原因:当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也要加以维护,因为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是一致的,损害了它们的利益也就损害了我们自己的利益。违法犯罪行为都是危害社会的侵权行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的责任。
积极作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既可以协助执法机关及时地侦破案件、惩处违法犯罪,又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同时,公民还可以从中受到教育、得到锻炼。
不履行责任的危害:对违法犯罪行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是十分有害的。因为采取这种态度,不仅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而且会在客观上纵容和支持违法犯罪分子,只能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这也是懦夫、自私的表现,自己也要受到良心道德的谴责。
我们讲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既是我们的权利,又是我们的责任。打官司是最有效的手段,那么主人公刘丽丽会不会打官司呢?
屏幕显示案例:他为什么这样做?难道我是一个女孩就这么令人讨厌,打骂已成家常便饭,我想到了反抗,可又不知道怎么做?一天傍晚,我无意中发现了奶奶的安眠药,拿着药瓶我想了很久,也想了很多……
刘丽丽会把药吞下去吗?
屏幕显示案例:我把瓶里的药都吞下去了,我要让他知道,我不是他的出气筒。可我自杀没能成功,因为药太少了,第二早上,我被爸爸的一顿暴打给打醒了。
刘丽丽的自杀有没有引起爸爸的悔意?
刘丽丽的自杀没有引起爸爸的悔意,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一步了,请同学们为刘丽丽想办法,她可以怎么办?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讨个公道。
投诉可以向妇联、新闻等媒体。咨询可以向法律服务所,也可以向律师事务所,或者可以去法律援助中心。还可以直接报警。
我们就可以通过向这些政府有关部门、“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机构、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等各方面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以解决问题;或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纠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就是人们常用的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非诉讼手段。非诉讼手段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这样的方式省时、省力,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时间和经济的浪费。
屏幕显示案例:去年的一天,我下决心偷偷跑出家去找妈妈。在妈妈的鼓励下,我给你们(市妇联)写了这一封信,希望你们能够帮帮我,我要上法院告我爸爸。
这属于哪类诉讼呢?民事诉讼。
那如何打民事诉讼呢?大家可以看一下屏幕。
屏幕显示:提出诉讼请求——递交民事起诉状——被告应诉——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调解——法庭宣判。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是某县中心小学的六年级学生刘丽丽(化名)寄给市妇联(家庭暴力)援助中心的。2004年2月17日,在妇联的帮助下,依靠市法律援助中心,母女俩一起上诉法庭,要求变更刘丽丽的抚养关系,并由其前夫承担相应的抚养教育费,直至她独立生活为止。并最终胜诉。
从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违法犯罪分子往往是狡猾的、凶恶的。那么我们青少年应该怎样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好方法有哪些?
运用了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遇事一定要冷静,寻求帮助是良策,保全自己真聪明,不可硬拼要智斗,法律武器记心中,时刻不忘“110”。
你知道哪些情况可播打110报警电话?(学生讨论后发言,老师归纳。)
当公民、国家、集体的合法权利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或者发生交通、火灾等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报警。具体范围为:一是杀人、抢劫、抢夺、强奸、盗窃等刑事案件;二是扰乱车站、商场、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秩序;三是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等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及公共安全,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事件;四是自然灾害事故;五是群众的求助。
复习小结:
请分析下面案例属于哪类诉讼?
案例一:被告人单某,自1993年6月起至1994年9月,连续盗用了20多个企业、事业单位停放在路旁的大小卡车28辆作为犯罪工具,到14个菜场和食品厂等单位盗窃20余次,共窃得猪肉、海鲜、蔬菜等副食品及食油、工业用铜、自行车等财物,价值人民币6000余元。──刑事诉讼
案例二:某校一名高中生,骑自行车去看电影。到了电影院门口,他把自行车锁好放在电影院门前的存车处,并向看车的阿姨交了两角钱的存车费,看完电影去取车,发现车没有了。他问看车的阿姨,阿姨说不知道。当即要求赔车,可是看车的阿姨却说,她不承担赔车的责任。于是他将看车人告上法庭。──民事诉讼
案例三:陆先生在为自己创办的公司取名时,以“资本家”三字为公司冠名,他的申请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驳回。陆先生一纸诉状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告上法庭。──行政诉讼
看谁最机智?
情境一:一天放学,李智独自背着书包往家走。突然,身后有人说:“嘿,哥们儿,等会儿!”李智回头一看,是个陌生人。还没等他开口,陌生人就说:“最近哥们儿手头有点紧,借点钱用。”
假如此时你是李智,你会怎么办?
情境二:一天,王超乘公共汽车去上学,车上人挺多,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座位,刚坐稳,突然发现一个穿着打扮很精神的男子,一只手拿着晨报,另一只手掏出一把小刀子,伸向一名女子的小提包……
教师归纳“猝然临之而不惊”,这是胆略与智慧的表现。在险境中,只要镇定,迅速调整自己的言行,定会化险为夷,保护自己。对学生来讲,保护自己的性命最重要,因此要学会借助社会力量保护自己。我们是未成年人,应该受到社会的特殊保护,因此,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决不能硬拼。当国家、集体、他人和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法律维权,要讲究智斗,力求在使自己不受伤亡的前提下,比较巧妙地或者借助社会力量将不法分子抓获。请记住:保全自己最重要,先把钱给他,想办法脱身,然后机智巧妙地与之周旋,及时报警。无法脱身时,要大声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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