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全套教案1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1-02-26 20:20:36

从国家来说,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财政还比较紧张,但是国家每年都得拿出几千亿的资金来发展教育;对于有的家庭来讲,家长每个学期也要拿出成百上千的费用供我们学习,对有的家庭来说,也是相当吃力的。可见,

⑴受教育的机会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机会,努力学习,报答国家和父母。

我们受教育的机会是来之不易的。我们必须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才对得起国家、对得起父母。

⑵初中学生应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参考课本第64页。共有三项。具体地说,

为了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我们应该做到:

①上课时专心听讲,认真思考,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与老师同学探究问题;

②课后认真复习,独立完成作业;(以下由学生思考后回答)

③…………

④…………

⑤…………

假如遇到下面的问题,你打算怎么办?(引导学生回答)

①上课走神,遇到老师的批评;

②做作业时,遇到疑难问题;

③上自己不大喜欢的课;

④考试成绩不理想……

(3)初中学生应如何珍惜学习机会?

①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注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

②我们不仅要现在学、还要将来学。养成终身学习的好习惯。

③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黄金时期,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我们树立远大的志向,珍惜在校学习的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以勤奋和智慧去撷取成功之果,使自己的生命放射出绚丽夺目的光彩,为祖国的繁荣富

 

 

 

 

第七课    拥有财产的权利

知识要点与学习要求

1、知识目标

⑴了解社会财产的分类和个人财产的内容及财产所有权的含义。

⑵明确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法律规定和保护。

⑶明确遗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继承权的含义及实现方式。

⑷明确智力成果的含义,依法保护智力成果权。

2、能力目标

⑴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⑵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和智力成果权不受侵犯。

⑶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⑴在遗产继承中,除了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外,还要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

⑵保护智力成果权,要树立维权意识。

课时:3课时。第一框为1 课时,第二框为1 课时,第三框为1 课时。

教学内容提要

一、财产属于谁

1、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

(1)财产的含义(归属):属于国家、集体或个人所有权的物质财富。公民的财产权是指公民所享有的具有经济利益的权利。财产权包括财产所有权、准物权、债权及知识产权等。

(2)公民的的合法财产的含义:公民正当的、合法的途径获得的财产。

教育学生能辨别哪些是合法财产?哪些是非法财产?结合教材P68——70页来学习。

(3)财产所有权的含义:教材P70

分别解释: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2、法律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

(1)为什么要保护?P71

(2)怎样保护?

①宪法保护   ②民法保护    ③刑法保护

3、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

(1)确认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2)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第一框  财产属于谁

一、导入新课

“拾金不昧”。

教师:哪位同学解释一下这个成语?

(学生回答)“拾金不昧”指拾到钱财不藏起来据为己有。

教师:现实生活中,对于拾金不昧的人社会是怎样评价的呢?(学生回答)

教师:的确正如同学们说的,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优良美德。对于拾金不昧的人我们不仅要大力表扬而且政府和有关部门还会给予他们特殊的奖励。我们看看这张图片。

就在我们感叹好人有好报的时候,我在某一报纸上看到了这样一则内容:

出租车司机李某应旅客王某的要求将其送往火车站。王某下车时不小心将钱包丢在了出租车上。李某发现后,打开一看,内有5000元现金。此时,他正好从收音机里得知某大学的学生因患白血病而向社会求助。李某就产生了将这笔意外之财捐给患病的学生的想法,于是就将这拾到的5000元现金寄给了这位大学生用以治病。

教师:看到这儿,你会怎样评价这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学生说这个司机善良、有爱心,但是不应该未征得失主的同意自行处理其财物。)

教师:看来大家是很能辩证地看待这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的。丢钱的王某肯定是心急如焚,相信他会找到司机李某。那么如果你是失主,当你找到李某听到他将5000元捐给了白血病患者的消息后,你会做出什么反映?(学生回答)

让我们看看王某的做法:

王某上了火车后发现钱包不见了,经回忆,钱包可能丢在了出租车上,于是他根据票上的车号找到了李某,要求返还钱包中的5000元现金。李某说钱已经捐给了患白血病的大学生,自己并没有得到利益,并拿出汇款存根为凭证,因而拒绝返还钱款.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李某返还5000元现金。

教师:你支持王某的行为吗?为什么?(支持)

好,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最后做出了怎样的处理?

法院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经调解后,李某自愿返还王某3000元,王某愿意放弃剩余的2000元。

对于这个结果,有的同学可能会想拾金不昧为什么还要赔偿,这是否有悖情理,法院做出如此处理的依据是什么?要解决大家头脑中的这个疑问,就需要我们从财产的归属问题说起,因此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财产属于谁”这一课的内容。

板书:财产属于谁

一、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

要想理解刚才那个案例中法院的判决,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财产所有权。

(一)财产所有权

教师:同学们每天都在教室里上课,相信大家最盼望的就是放假了。那么,一年365天,你最喜欢过哪个节日(法定节日)?(学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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