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教案2 八年级政治下教案
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明为寻开心,假冒江玉姓名虚构事实愚弄他人,其行为构成侵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遂判决宋明向申洋夫妇赔礼道歉,并赔偿二人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合计5100元。
通过法院的判决我们可以看出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过法院的判决我们可以看出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课后练习:
一、 单项选择题
1、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侵犯公民姓名权的行为的是( D )
A. 某广告商未征求陈某的意见,就不他的肖像印在广告上
B. 马某为了表示对王某的不满意,当着王某的面把王某的相册撕毁
C. 某影楼岁与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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