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方案
中小学校要把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功经验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建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正确的办学理念、发展思路和改革措施,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中小学校的全部工作之中。
四、保障措施
各校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纪律上严格要求,真正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创新动作有特色”,确保全镇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圆满成功。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镇教育总支建立中小学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李世平同志任组长,李普权同志任副组长,校长、支部书记为成员。李普权同志负责指导全镇中小学的学习实践活动。全镇中小学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
(二)把握原则,积极创新。结合中小学实际,把落实规定动作与做好自选动作有机结合起来,灵活安排学习实践活动时间,在学习内容上注重贴近师生教学实际,在学习方式上注重喜闻乐见。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学校党组织大胆探索,确定切合实际的活动主题和实践载体。围绕“践行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活动主题,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参加、全程参与。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综合运用专栏、网络媒体,广泛运用标语、专栏、户外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全面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及时报道和反映活动进展情况,推介交流活动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四)统筹兼顾,丰富载体。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学习实践活动,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有利契机和强大动力,与全县中学和中心校党支部开展“五好支部”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各项活动和“唱读讲传”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教师队伍素质建设、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五)加强督查,务求实效。按照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的要求,镇教育总支将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考核细则,分阶段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考核,并将督查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要把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的态度、表现、取得的成效,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全镇中小学要据此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上报教育管理中心批准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