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工资外收入的分配方案
三、 分配计算
1、 根据分类确定个人的平均系数。
2、 在平均系数的基础上根据以下情况进行系数增减。
⑴教研组长增加0.06系数,备课组长增加0.025系数
⑵班主任增加0.1系数。
⑶年级组长增加0.07系数
⑷四处一室人员兼职不兼得,取最高系数,累计系数最高不得超过1.65计算(综合考核系数除外)。干事(办事员)增加0.1,党政班子人员增加0.25系数。
⑸一学期中综合考核A级,增加0.06系数;综合考核B级,增加0.03系数;综合考核D级减0.03系数;综合考核E级减0.06系数。二个学期合并累积。
⑹病事假累计满一个月减0.1系数;满二个月减0.2系数。长病假、产假等上级有明确规定的按上级文件办理。
(7)教师、职员、教辅绩效工资分别达不到月平均投入数的1、0.9和0.75,工勤达不到月平均投入数减300元者,在岗位分类系数上乘月绩效工资/该类岗位的平均数。
(8)出现《责任追究制度》上规定的情况,减去0.05~0.3系数(校委会讨论后决定),并按责任进行追究。
3、 计算方法
⑴以上各项系数累计计算。
⑵计算公式:年度考核奖=全校年度考核奖总额(减去平时已分配部分)÷所有参评人员系数之和×个人系数累计和×(X÷12) (X为年实际岗位月份数)
⑶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⑷流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金的发放,根据其工资关系,根据考核相关情况,按实际在岗工作月份计发。如上级有相关要求的,则根据文件或通知办理。
⑸当年退休、内部退岗休养人员,根据考核情况,按实际在岗月份数计发。
(四)奖励资金
(一)教学成绩奖
1、奖励范围及额度
(1) 主要学科(语数英理化)教师所任班级(任教同年级二个及其以上班级合计计算,下同),在区统一考试(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等,不含期初摸底考试)中平均分、及格率、优良率达到区平均及其以上奖励150元/项,任教一个班级的减半计算。在校际联卷考试(要求同上)中计算方法与上述相同,奖励80元/项,任教一个班级减半计算。跨年级任教的按此方法分别计算,如所跨各年级同时达到奖励标准则奖励为合计计算后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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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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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 |
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市教研室主办的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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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元 |
市级二等奖及以上(非市教研室主办、单项) 市级三等奖、区级一等奖(进修学院主办的学科竞赛,如中路杯、英语听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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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元 |
市级三等奖及区级一等奖(非进修学院主办) 区级二等奖(进修学院主办的学科竞赛,如中路杯、英语听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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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元 |
区级二等奖(非进修学院主办) 区级三等奖(进修学院主办的学科竞赛,如中路杯、英语听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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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 |
区级三等奖及以下(非进修学院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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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指导同一学生、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竞赛,只奖最高等第。 2、本表包含除学生田竞运动会以外的所有项目(含单项团体)。 3、对所有学科兴趣小组取消补贴,奖励金额同上。 4、非教育系统内部组织的竞赛一般不作奖励。 5、多人指导由多人分摊,下同。 6、行政职务岗位所获指导奖不计。 7、未列入项目及少数学校参加等情况由校务会参照以上标准讨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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