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工资外收入的分配方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10-20 19:57:18

根据南教办[2007]33号《关于加强本区教育系统工资外收入管理的办法(试行)》的精神,建立与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配套的分配激励机制。在上级对学校编制核定,总额控制前提下,结合学校聘用制的实施,在岗位设置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建立以岗位绩效为主体的分配制度,进一步搞活内部分配机制。内部分配体现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形成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分配模式和重贡献、重实绩的激励机制。向教学第一线和重要岗位、关键岗位倾斜,体现过程考核的作用。

结合本校原相关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本方案涉及的工资外收入的项目和内容。

工资外收入由基础部分、绩效工资、奖励资金和年终奖金构成。

1、  基础部分。包括基本奖金和节日补贴两部分。

2、 绩效工资。用于本校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

3、年终奖金。约占工资外收入总额的20%,由教育局对学校考核确定年终奖金的额度,按本方案实施细则发放。

4、奖励资金。奖励资金为工资外收入总额的15%,按本方案实施细则发放。

二、分配细则

(一)基础部分

基本奖金按月发放,节日补贴全年按元旦、春节、劳动节、教师节、国庆节五个节日发放。基本奖金和节日补贴的标准由区人事局、财政局和教育局根据区级财力情况确定,并由区财政局统一发放。

(二)绩效工资

[]教师、职员、教辅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实际平均岗位工资(满负荷工作量前提下)人均工资比控制在1:0.9:0.75;工勤人员无月度奖(即300元),岗位工资平均数为教师岗位工资平均数减去月度绩效奖。岗位工资每学年分配十次,在下一个月5日左右分配,七、八月份不实行绩效工资(投入数为工资外收入总额除基础部分、奖励资金和年终奖金以后的剩余部分)。

[]教师岗位工资的相关说明。

1、  根据上级的相关文件和本校实际编制等情况,确定教师周任课时数标准如下表。

 

语数英

理化

音体美

其他学科

~

12

13

16

14

~

13

 

17

16

说明:教师周任课时数标准包括各岗位的各个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其它学科包括班会课,不含晨会课。

2、  中层副职及以上干部(党、工、团干部参照执行)达不到下表所规定的周任课时数标准,岗位定为职员。

岗位

周课时

岗位

周课时

校级正职

2

中层正职

5

校级副职

3

中层副职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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