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小学教师出勤考核办法(试行)
市小学教师出勤考核办法(试行)
为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严格工作纪律,严肃工作秩序,公平公正考核教师,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全体教师要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处理个人和工作的关系,顾全大局,努力做到出满勤、干满点、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岗位责任的完成。
出勤考核:
1.考勤程序:
(1)请假的教职工应提前或当天直接向校长书面请假,若事情紧急或突发生病等可电话请假,事后补写请假条。并联系教导处负责领导交代请假日课务安排情况,由负责领导安排值班、调、代课等事宜。
(2)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本办公室教职工病事假、公事、私事外出情况。
(3)教职工在请假时说明请假的天数,回校上班需与负责领导联系,以便计算截止日期。
(4)每月由负责领导与办公室主任核对一个月教职工出勤情况。
2.考勤细则:
(1)全勤者享受出勤津贴全年2000元。
(2)病假需凭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履行请假手续,一天扣50元,事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经校长室同意后方可执行,一天扣100元。病事假或学校安排外出听课、开会、学习等活动的,事先或事后能调上当天课务的,每一课时奖励10元,学校中层干部因条线工作需要外出开会、学习等活动的,事先、事后调上当天课务的,每一课时奖励10元,学校安排公出原则上由自己调好课务和当日值班,并报相关科室。病事假时,正副班主任费等补贴按实扣除。教师经学校同意外出学历进修的,事先请假经批准的不作事假处理,但需要调上自己当天的课务且不算代课,需要代课的每课时扣10元。教师上班期间因私外出必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且不得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准假后需在传达室登记,否则按旷工处理。
(3)当年病假累计满10天或事假累计满5天及以上的按教育局文件【张教[2010]6号】执行。
(4)一个月无病事假,且因私事中途外出每月不超2次,每次小于2小时视作出勤。(每次超过2小时以半天事假处理。)。
(4)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旷课每课时扣发100元,旷工0.5天及以上的,按教育局6号文件执行,并作出严肃处理。
(5)教职工加班补贴。由于学校工作需要,并经校长批准的,每天发放50元。
(6)从学校全局出发,为学校作出贡献,如婚、产假期间提前上班的教职工,学校设奉献奖,视情况发放奖金每天50元(视实际工作日计算);
(7) 代课抵假(只适合每学期1天假期):教师可以采用代课抵事、病假的方法,事假一天需代满当天课时数加5节,病假一天需代满当天课时数加3节。(非上课人员用加班1天抵扣)。
(8)一些法定假期的规定:
1.产假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以内不作产前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90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晚育假30天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如果是符合国家政策的第二胎,不能享受晚育假期,享受3个月的带薪产假,难产增加15天。男方护理假3~7天。
女职工意外怀孕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包含双休日),未采取避孕措施导致怀孕流产的,视作病假。
哺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2.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婚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职工子女结婚3天假期。
3.丧假: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岳父母)的,3天假期;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1天假期。
4. 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男方护理假,每天扣20元,当月出勤津贴扣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