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学常规工作管理细则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8-12-06 14:19:51

  10、教师在课堂上应遵守为人师表的师德要求,举止文明、穿着大方、仪表端庄。女教师要关注自己的穿戴,禁止染发和穿过于透明,性感服装上课。

  11、教师在课堂上要充分尊重学生人格,营造教学平等民主的学习气氛,不准在课堂上发表与课堂无关的牢骚话或不健康的政治言论,不准接打手机占用学生课堂时间。积极创设能够培养学生探索精神、创新精神的课堂环境。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

  1、教师应认真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根据各科特点、学生学习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布置作业。作业内容要精选,题量要适中,题型多样化,有针对性。要让学生通过各种题型的练习,达到巩固基础知识,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锻造学生思维,提高解决问题的目的。防止作业脱离课标和教材要求,防止布置过多过难的作业。

  2、教师对学生作业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书面作业必须整洁、字迹清楚,不能乱涂乱改。格式要规范,作业要独立完成,不合规范要求的要求重做,未做的要补做补交,但不能以做作业为惩罚学生的手段。学生的研究性学习报国类作业,教师更给以学生关心和指导。

  3、教师应及时认真地批改所布置的作业,并在下一次作业前发给学生。家庭作业是学生检测学习情况的重要手段,是教师调整教学进度,教学方法的重要依据。各科教师要统一批改要求,批改符号,建议采用等级制,少用百分制。作业批改要注明批改日期。作业中出现的错误,教师要用醒目的方法加以指出,要求学生纠正。对普遍在存在的问题,要在后面的教学中进行评价。作文批改一定要认真,给以学生客观公平的评价,对错误之处教师要加以批注。

  4、教师批改作业时养成摘记的习惯,特别是在解题中有独创性解法和代表性的错误应以详细记录,作为讲评和辅导的材料。

  5、教师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首先由科组长负责检查,一般每学期安排四次,两次在期中阶段,两次在期中后到期末前,科组长要将真实情况,客观公平地统计上报教导处,学校教导处人数不少于20%,而后,在每个学期末时统计汇总上报教学副校长。

  四、课外辅导

  课外辅导工作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必须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认真抓好。特别是学困生和特困生的辅导尤为重要,教师给以特别关注。

  课外辅导工作的基本要求有:

  1、要针对不同的程度学生,进行分类分层次辅导。对科目层次较好的学生,可选择一些难度较大的问题,让他们选做并给以一定的指导。对特优生,要对他们给以重点的培养,发挥他们的特长,可以给以他们指导相关的参考读物,或组织兴趣小组活动。对基础差、成绩低的学困生,要深入了解他们存在的问题,研究他们的心理,通过多渠道帮助他们学习。辅导时要热情、要真情、要认真、要耐心、要以积极的心态着重辅导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使他们打好基础,培养自信心,工作中要不断调整辅导方法,力求有针对性,尽量寻找个性化的辅导方式,逐步缩小差距。

  2、要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心态和动态,发现学生知识有缺漏时,要立即认真地组织好课外辅导。

  3、辅导形式多样化,一般可由教师对个别学生或小组进行。要合理安排时间,不要使学生负担过重,更不要用课外辅导代替课堂教学。

  4、凡规定由学生支配的自习课(含夜自习),未经学校教导处同意,教师不要用全班性的授课或测验,一般用作个别辅导、答疑之用。

  5、课外辅导由教导处主任负责安排,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副主任负责检查。

  五、考核

  1、考核包括考试、考查、有平时随堂测验,单元测验,期中期末、学段考试、周考等。

  2、平时测验和单元测验不宜过多,测验的数量题量由科任教师和教导处把握,试题可以自行命题,也有学校提供。测验时间只能在教学时间进行,不得挤占课外活动或自习时间。测验试题由教导处负责交给学校印刷室打印。

  3、期中、期末考试由学校教导处统一安排。教导处应按考试规程,提前两周确定考试时间、科目、范围,通知到各科任老师,并按规定做好考务工作。

  4、考试命题的选用或命题原则:

  (1)要紧扣《课程标准》和《考试说明》,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命题或选卷。如果考虑特优生的需要,可以采用附加题的方法处理。不准出偏题怪题,侧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

  (2)命题难、中、易比例参照7:2: 1标准进行,即基础题占70%,中等难度题占20%,难题占10%。试卷要体现重基础,强综合,重能力,倡创新的精神。

  (3)题量适中,题型多样,客观题一般不能超过50%,应由一定的开放性题目,或其他新型内容,保证学生有思维的时间,让大多数的学生能完成答卷。

  4、严格考试纪律,严禁作弊,监考老师要把端正考风提高到促进校风、学风的高度上加以认识,认真负责地把好监考关。对作弊行为的学生做好考场记录,上报学校领导处,由教导处和政教处,依据学生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5、认真做好评卷等分工作,依照学校教导处规定的时间完成考试的后续工作。考试评卷时测验和期中考试由科任老师自行评卷,期末考试由学校组织集中评卷,采用流水作业方式评卷,评分标准由教导处和科组协商统一。

  6、考试过后老师要认真做好试卷分析,按要求在教导处规定的时间内上送教导处。

  7、考试后,要在课堂上进行试题讲评,带普遍性的问题详解,个别现象可带过。

  8、认真做好成绩评估和学分认定。

  (1)学期评分:平时成绩占30%,期中考试占30%,期末考试占40%。

  (2)学年评分:第一学期成绩占40%,第二学期占60%。

  (3)学校教导处应建立学生成绩记录资料库,并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

  (4)毕业成绩构成:毕业学年的毕业成绩,上学期期中占30%;下学期期中占30%;毕业成绩占40%。毕业考试不及格,给以复习补考,补考及格者,记60分成绩;不及格者,当年不准毕业,等到第二学年参加补考后,方准毕业。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作假者,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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