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机关管理实施细则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9-01-06 21:46:36

6、电教馆

职 责:做好全县中小学(包括职业学校)的电化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工作。抓好卫星电视教育网点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从事以计算机多媒体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技术在学校教育中应用,并协助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组织多媒体课件等教材软件的研究、开发、交流和评比,推进校园网等教育信息化建设,使之成为全县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中心、音像教材资料信息中心和电教研究中心;负责引进推广、征订、发行由教育部或省教育厅中小学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推荐的音像教材,为基层学校提供服务;制作、收录、编制基础教育及职业教育的电教教材、资料和有关信息,直接为教学提供服务;加强横向联系,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现代教育技术的研究,指导和组织交流现代教育技术教学经验;切实抓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示范)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电化教育的培训工作,积极推广新的科技成果和现代教育技术,提高广大教师和电教专业人员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起草和填报本股室业务范围内的各种文字材料和统计报表;负责完成上级交办、委托以及本单位确定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玛曲县教育网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7、招生办

    职  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颁布的各项招生政策、法规、办法和条例,召集我县招生工作会议,制定招生工作进程;负责组织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含初中毕业会考)的报名、考试、评卷、登分、预选、体检、政审、建档等工作;负责组织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报名、考试和成人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等工作;负责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起草和填报本股室业务范围内的各种文字材料和统计报表;负责完成上级交办、委托以及本单位确定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教研室

职  责:把握教研方向,搞好教学研究;对中小学的教学、管理、教材建设、教研等工作进行研究、指导和服务;指导中小学教研组开展工作;根据上级教研室、教科所、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的要求,组织好我县课题申报,论文评选、优质课评比、学科知识竞赛、语言文字等教育教学、教科研活动,并负责组织全县乡镇中小学送教下乡和教学支持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达标、升级、示范校评估上报以及教师培训、校长培训工作。有效促进我县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负责全县《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方案》的实施,协助学校做好有关教育教学管理与指导工作;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安排好考试、考查工作,包括命题、阅卷、分析考试情况等;建立必要的教研室规章制度,作好教师教学工作的考评;作好教研室资料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交办、委托及本单位确定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分析与对策座谈会。

9、督导室(两基办)

职  责: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指导和监督;负责执行《甘南州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的实施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生“两免一补”的管理使用情况的督查;负责督查实施素质教育及师德教风建设;负责全县“普九”年检的业务工作;负责“两基”攻坚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及全县“两基”档案的收集、整理、建档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达标、升级、示范评估上报;负责对乡镇学校《年度目标责任书》签订、考核、奖罚工作;负责中英项目的督导、评估、上报工作;负责督查全县《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方案》的实施;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各种教育工作调研,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负责完成上级交办、委托及本单位确定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劳 动 纪 律

    1、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要敬业爱岗,严格遵守各项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必要时自觉加班,不准擅离工作岗位。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岗,须经股室负责人批准。

    2、严格执行《玛曲县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制度》。

    3、搞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应妥善处理好突发性事件和日常工作;搞好安全保卫,不擅离职守,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全体干部要服从调配,随调随到。

    4、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下基层工作时间内不准从事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休闲娱乐活动。不准利用职权接受索要或变相索要下级单位和个人钱物、馈赠。如有违反,按违纪、违规处理。

    5、局机关要形成“爱学习、勤思考、肯钻研”的良好风气。机关干部要远离牌桌,少上酒桌,多坐书桌;要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勇于开拓创新,要有团结拼搏的士气、负责奋进的志气、敢于争先的锐气,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6、机关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终不评先、不评优。

    ①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听领导指挥者;

    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者;

    ③生事滥非,造成同志之间不团结者;

    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其它政策法令者;

    ⑤有影响机关形象的行为者。

有 关 制 度

1、学习制度

    全体局机关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教育教学理论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局机关各股室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集体性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个人写出学习心得。

    2、会议制度

    原则上每月至少分别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会、局党委会、局务会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党委书记、副局长组成,由局长主持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①讨论决定教育工作中带全局性的重大事项;②讨论决定人事任免、奖惩;讨论决定学校请求教育局解决的重要事项;③讨论通过以教育局名义发布的重要文件;④听取分管领导汇报,分析全县教育形势,研究处理教育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局长、副局长及其他党委成员组成,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

    局务会议由局长、党委书记、副局长和其他党委会成员、各股室长(主任)组成,会议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①讨论决定教育的重要工作;②讨论《教育工作计划》、《教育工作总结》、《教育工作报告》;③通报各股室和全县教育工作的情况,部署阶段性工作;④讨论通过需要局务会议决定的事项。

    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由局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组成,由分管机关副局长主持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①组织集体学习;②组织投票、选举,评议干部;③通报、总结、部署阶段性教育工作。

各股室召开的基层工作会议,须报请局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告办公室。

    3、行文审批制度

    凡以局党委、局行政名义发文(包括文件、通知),须先交办公室核稿,有关领导签发方可印发。文稿原件交办公室存档。

    教育局下发的重要通知和涉及到人事任免事项、财经开支、全局性大事文件及上报的请示、报告,由局长签发;属部门业务性的一般工作发文,由分管局领导签发。

本细则自2008年4月起实施,凡原局有关规定与本细则相冲突的内容自行终止,按本细则执行。

本细则解释权在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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