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引以为鉴。对因玩忽职守、渎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9 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9•1 事件等级的确认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9•1•1 Ⅰ级事件
在全省统考或两个以上(含两个)的市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广。
9•1•2 Ⅱ级事件
A.情况一:在全省统考或两个以上(含两个)市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涉密;未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B.情况二:在全省统考国家定点考场一个以上考场或全市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
9•1•3 Ⅲ级事件
全省统考国家定点考场一个以上考场或全市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未在媒体上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9•2应急处置措施
9•2•1 Ⅰ级事件
(1)提请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
(2)协调县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信息,进行正面报道。
(3)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省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办公室部署,宣布教育统一考试延期举行,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同时,做好启用备用卷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9•2•2 Ⅱ级事件
(1)情况一: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未发现拟考试题泄露,初步判断窃取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2)情况二: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已发现拟考试题泄露,初步判断窃取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采取的处置措施同I级事件。
9•2•3 Ⅲ级事件
(1) 县教育局立即按本应急处理预案开展相应工作。考试中心值班,收集、报告考试实施情况,提供启用备用卷等解决方案,向有关县、区布置实施;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工作;考试中心、信息中心负责管理教育媒体和网站相关信息。
(2)协调县公安局立即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发现与泄密有关的信息,采取措施控制有关嫌疑人,指导、督促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及时破案。
(3)协调县委宣传部立即采取有效手段,在破案前防止新闻媒体对泄密有关情况报道和炒作。
10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0•1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应紧急通知信息主管负责人,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
10•2 网络环境安全相关事件由各网络或信息中心负责处置。
10•3影响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由县教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处置,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有害信息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大面积传播。
10•4对火灾、盗窃、破坏等紧急事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11 附则
11•1 本预案是惠东县教育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的文件,县教育局和各学校、幼儿园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校(园)的应急预案。
11•2 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3 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11•4 本预案由惠东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11•5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引以为鉴。对因玩忽职守、渎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9 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9•1 事件等级的确认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9•1•1 Ⅰ级事件
在全省统考或两个以上(含两个)的市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广。
9•1•2 Ⅱ级事件
A.情况一:在全省统考或两个以上(含两个)市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涉密;未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B.情况二:在全省统考国家定点考场一个以上考场或全市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
9•1•3 Ⅲ级事件
全省统考国家定点考场一个以上考场或全市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未在媒体上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9•2应急处置措施
9•2•1 Ⅰ级事件
(1)提请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
(2)协调县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信息,进行正面报道。
(3)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省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办公室部署,宣布教育统一考试延期举行,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同时,做好启用备用卷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9•2•2 Ⅱ级事件
(1)情况一: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未发现拟考试题泄露,初步判断窃取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2)情况二: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已发现拟考试题泄露,初步判断窃取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采取的处置措施同I级事件。
9•2•3 Ⅲ级事件
(1) 县教育局立即按本应急处理预案开展相应工作。考试中心值班,收集、报告考试实施情况,提供启用备用卷等解决方案,向有关县、区布置实施;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工作;考试中心、信息中心负责管理教育媒体和网站相关信息。
(2)协调县公安局立即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发现与泄密有关的信息,采取措施控制有关嫌疑人,指导、督促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及时破案。
(3)协调县委宣传部立即采取有效手段,在破案前防止新闻媒体对泄密有关情况报道和炒作。
10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0•1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应紧急通知信息主管负责人,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
10•2 网络环境安全相关事件由各网络或信息中心负责处置。
10•3影响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由县教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处置,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有害信息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大面积传播。
10•4对火灾、盗窃、破坏等紧急事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11 附则
11•1 本预案是惠东县教育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的文件,县教育局和各学校、幼儿园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校(园)的应急预案。
11•2 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3 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11•4 本预案由惠东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11•5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
惠东县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通讯录
组 长:李江雁 电话:8818669
副组长:黎伟华 电话:8831079
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电话: 8823011
传真:8816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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