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音乐欣赏课堂教学的多与少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07-28 08:58:31

  把握音乐欣赏课堂教学的多与少

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   薛芝菁

[内容提要] 现代教育所提倡的新型的师生关系应是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作用,让他们自觉主动地去学习、去探索,积极地去创新。在音乐新课标中也体现了这一重要理念:“普通高中音乐课的教学活动应面向全体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将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音乐活动的参与放在重要的位置。”这就告诉我们在课堂教学中应力求贯彻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原则。

[    ]   主体   主导  提问  聆听   参与

传统的音乐欣赏课教学中,学生常常处于一种完全被动的学习状态中,教学程序一般为:讲解背景——出示主题——欣赏内容——分析曲式——听主题与对比主题——理解其思想含义。教学中老师完全成了课堂的主体,学生只是简单的动用听觉器官的个体,学生大多是昏昏欲睡或坐立不安,课堂要么死气沉沉,要么人声鼎沸。这种传统的欣赏教学往往比较关注教育的外在价值,注重了知识,技能等非审美的教育而忽视了情感,兴趣,想象,创造等审美体验,导致音乐课程审美性,艺术性的严重丧失。而“新课标”的出台给我们提出了一种全新的理念,即“普通高中音乐课的教学活动应面向全体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将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音乐活动的参与放在重要的位置。”因此,教师必须放下师道尊严的架子,勇于从传统的角色中跳出来,变“教书匠”为“教学设计者”、“指导者”、“合作伙伴”。变以教师、教材为中心的封闭式教学模式为学生探究、交互学习和多种文化艺交叉融合的开放式教学模式。课堂教学不能再采用知识的单向传输,而应力求贯彻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原则。那么在课堂中怎样落实这一原则呢?在具体的音乐欣赏课教学实践中,我做了一些尝试,那就是注意把握课堂教学的“多”与“少”。

“多”就是要体现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把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学生;如何突出“多”呢?教师要改变观念,将课程变为“学习共同体”,要明确课堂是学生的课堂,学生才是学习的主体,切忌“喧宾夺主”。

一、多聆听---激起学生对音乐的情感共鸣

    在平时的欣赏教学中我发现,学生在欣赏一部比较陌生且篇幅较长的器乐作品时,常会出现注意力不集中或昏昏欲睡的状态。你要是问他为什么会这样,他准会说“听不懂”,由此注意力自然无法持之以恒。这是音乐欣赏课上常见的状况,也是音乐老师们必须下工夫带领学生逾越的一道坎。我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还是在于多听。

音乐是听觉的艺术,音乐欣赏是以具体音乐作品为对象,通过聆听的方式和其他辅助手段来体验和领悟音乐,从而得到音乐的愉悦的种审美活动。可以说听觉是感受音乐的基础,音乐感的培养、技法的提高都离不开听觉的训练。“听”是音乐学习的主要途径,也是激发兴趣最直接有效的手段。显然,在音乐欣赏过程中聆听是主要方式,讲解只是一种辅助手段。关于聆听的重要性问题,美国著名作曲家艾伦·科普兰在《怎样欣赏音乐》一书中这样阐述:如果你要更好地理解音乐,没有比倾听音乐更重要的了,什么也代替不了倾听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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