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第6课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教学设计
《十二铜表法》、公民法、万民法中主要内容是什么
(1)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进步
公元前451年和公元前450年,罗马先后组成两个10人委员会,负责把包括公法与私法的习惯法编辑成文,因编成后的校典,刻在12个铜表上面,故称“十二铜表法”。这是世界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十二铜表法》是过去各时期的习惯法的集合,故有些地力自相矛盾,如对伤害罪的处罚,有同态复仇(即以牙还牙),有罚款等。其中保存了比较原始的社会习惯法的残余,如巫术惩罚、同态复仇等。尽管如此,法律既已编订成明文,量刑定罪以此为准,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在司法上的专横。
(2)从公民法到万民法的进步
最初,罗马使用的法律是“公民法”,法律的范围只适用于罗马公民,异邦人因没有罗马公民权而不能享受此法的保护。随着征服战争的进行,罗马版图日益扩大,罗马公民与被征服地区广大居民间因适用法律的范围而产生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公元前242年,罗马设立了一名外事行政长官,专门负责涉外案件的审理。但是,因外事案件复杂,涉及面广,而且超出公民法规定的范围、外事行政长官在断案时只得斟酌实情,便宜行事,有时直接援引本地法制惯例.这样便逐渐形成了比“公民法”范围更广、内容更丰富、方法更灵活的“万国法”。“万国法”的产生,克服了公民法的一些弊端,解决了许多在公民法体系下无法解决的问题。
(3)诉讼制度的进步
罗马共和国初期的诉讼是法律诉讼,即罗马公民向行政长宫郑重地宣告自己的权利。并严格地遵守规定的语句,有时还要严格遵守规定的动作。这明确地体现在《十二铜表法》中。法律诉讼分为两个程序:第一程序为法律审理阶段。当事人双方在行政长官面前郑重宣布自己的权利。为了证实这些权利,双方均交一定保证金。行政长官对当事人的要求进行审查,如果他认为原告符合诉讼程序,那么行政长官就将案子的材料移交民选法官;若相反,则不予受理。第二程序是审判阶段。由民选法官主持,其任务是听取证据,审查事实,作出判决。在审判阶段,当事人必须亲自出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