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8《郑伯克段于鄢》教案(粤教版必修五)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免费教育文稿网  来源:eduwg.com  发布时间:2014-05-30 10:24:28

宾语前置句:姜氏何厌之有?姜氏有什么满足?

            敢问何谓也?冒昧地问一下,您说的是什么意思?

            对曰:“君何患焉?” 疑问代词“何”作为动词“患”的宾语,前置

            其是之谓乎! “之”作为宾语前置的标志,即“其谓是乎”

(四)成语。多行不义必自毙:谓坏事干多了,必定自取灭亡。

(五)异义词

1.  都城过百雉。古义:城邑的城墙,两个词。今义:京城,京都。

2.  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古义:把……当作。今义:认为。

【层次结构】

1—7 克段原因及经过结果;8—9 庄公幽禁姜氏及母子和好如初。

【人物性格】

姜氏:姜氏生庄公时出现难产并非庄公之过,但姜氏却因此对自己两个亲生儿子宠爱有偏,且还准备废长立幼,这样的行为带有很强的随意性,实非一个慈母的表现,说明她非常任性。她的废长立幼的要求虽遭武公拒绝,但姜氏并不就此罢休,这又充分说明这个女人不仅愚蠢而且顽固,立长立嫡是西周以来继承问题上的根本制度。姜氏不懂政治,却偏要干涉政治。甚至要充当共叔段袭郑内应。结果导致共叔段失败,自己也被幽禁起来,说明她偏狭昏聩。

郑庄公:郑庄公即位后,姜氏要求把制邑分给共叔段。庄公因制是险要之地而不给,可见其精明,深知其利害关系,并十分清楚姜氏的居心不良。姜氏求制不得而求京,也在庄公意料之中,由此可见,姜氏的谋划一开始就落入庄公的掌握之中。共叔段在母亲的纵容之下,违反国家制度,当祭仲提出京的制度不合规定时,庄公却说:“姜氏要这么干,我有什么办法呢?”装出无可奈何的样子。祭仲再次劝他约束共叔段,及早消除隐患,庄公光说:“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这决不是宽容,而是故意纵养其恶。后又说:“不义不昵,厚将崩。”对于共叔段自取灭亡的结局显得胸有成竹。庄公没下的陷井,就是纵容共叔段,使其不断膨胀,逐步发展到自我毁灭,郑庄公竭力容忍共叔段的得寸进尺,从表面看,好像处于被动地位,实际上主动权仍然在庄公手里,如果加以扼制,共叔段就会收敛,郑庄公企图使其自我毁灭的目的就会落空,因此,不管共叔段使“西鄙北鄙贰于已”也好,还是进而把二邑归为已有,封地扩展到禀延也好,庄公都不露声色,听之任之,即使公子吕连续向他提出警告,甚至说出:“欲与太叔,臣请事之,若不与,则请除之”这样的话来激他,他都不为所动,这说明庄公的深藏不露,已到无以复加的地步,等到共叔段完成了进攻国都的准备,并得知姜氏开城作内应的时间之后,认为“火候”已到,才说“可矣”,下令出兵伐京,一举击败共叙段。这说明郑庄公阴险狠毒,老谋深算,冷酷狡猾,奸诈虚伪。

共叔段:共叔段是个贪婪狂妄,愚昧无知的人物,他依仗姜氏对他的偏爱,自以为有恃无恐,野心勃勃,不断扩张,他所居京地的城墙违反当时制度的规定,又命西边,北边地区归自己管辖,庄公心怀杀机,但表面不动声色,让他在自取灭亡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愚昧狂妄的共叔段却以为庄公可欺,最后发动叛乱,很快被庄公击败。争权夺利,可以使人变得冷酷无情,也可以使人变得骄横狂热,从本质上来说,它们是封建统治者罪恶本质的表现。因此,这一对亲兄弟,犹如一根毒藤上结出的一双恶果,其胚胎并没什么大的区别,不过一个是胜利者,一个是失败者而已。………………………………【全文请点击下载word压缩文档】点击下载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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