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指导意见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10-22 12:12:36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指导意见

 

根据《铜仁地区教育局关于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铜教发 〔2009〕181号)和《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印人劳 〔2009〕6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县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班主任整体素质为核心,通过以班主任绩效考核为手段,促进班级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常规化转变,充分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考核基本工作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二)注重实绩原则。

(三)激励先进原则。

(四)平时考核与期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教学点负责人。

四、考核办法

(一)班主任考核由学校组织,政务处或教导处具体实施。

(二)班主任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期终考核两部分。

1、平时考核。以本班学生出勤、纪律、卫生、活动开展、教室文化为主要内容,由学校明确处室和人员坚持天天检查,周周量化,月月评比。

2、期终考核。以班主任素质、班级组织管理、班级工作成果为主要内容,由学校组成考核组每学期考核一次。

(三)班主任绩效考核得分=平时考核得分×50%﹢期终考核得分×50%。考核得90分以上为A等,70分—89分为B等,60分—69分为C等,60分以下为D等。

五、考核内容

(一)平时考核。(100分)

1、学生出勤。(20分)

学生上课、早、晚自习、集合、集会中迟到、早退和旷课(会)情况。(以学校抽查和值日教师检查结果为依据)

2、班集体卫生。(20分)

教室内外、地面、墙壁、走廊及卫生责任区等卫生情况。(以学校卫生大检查和学生常规卫生检查结果为依据)

3、班集体纪律。(30分)

(1)上课、早晚自习、课外活动时的纪律情况;(以学校抽查和学生监督岗检查结果为依据)。

(2)爱护花草、树木、环境,节约水电等情况;(以学校抽查和学生监督岗检查结果为依据)。

(3)日常行为是否规范,有无不文明行为等情况。(以学校抽查和学生监督岗检查结果为依据)

4、教室布置。(20分)

教室的环境布置情况,要求做到教室布置个性化,激励用语合理化,文具摆放条理化,洁具放置隐蔽化,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悬挂规范化,教室周围清洁化。按年级每月由学校组织一次评比(以学校评比结果为依据)。

5、黑板报或园地。(10分)

每两周出好一期黑板报或每月出一期园地(以学校评比结果为依据)。

(二)期终考核内容。(100分)

1、班主任素质 。(20分)

(1)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平等待人。

(2) 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积极主动履行班主任职责。

(3)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参加集队集合、出操、劳动、会议,早晚下班,组织班队活动有序有效。

(4)主动接受、配合落实学校及各项的工作任务。

2、班级组织与管理 。(70分)

(1)班级安全工作落实好,及时上报、处理、记录偶发事件,无安全事故。

(2)班级工作计划、上交及时,计划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总结内容具体。

(3)班级组织健全,班干部分工明确,认真负责。

(4)协助教导处或政教处搞好本班学籍管理,表册填写认真及时。

(5)班级规章制度健全,要求明确,文字简练,符合实际,执行认真,教室布置讲究文化氛围。

(6)能主动与家长联系,定期召开家长会,争取家长的配合,家访记录详细、清楚,有事能及时、妥善地处理。

(7)能熟悉各个学生的思想、学习、身体状况,根据学生实际做好学生个体思想工作。能妥善处理各种偶发事件,及时化解班内外各种矛盾纠纷,不上交班级矛盾。

(8)学生辍学率、巩固率达到“两基”规定指标。

(9)严格执行校产管理制度,无校产损坏。

(10)上好、上足每周一次的班会,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有详细的班会课教案。经常组织学生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督促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认真执行。

(11)定期不定期地召开班(团)干部会议,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的各项活动。

(12)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经常与任课教师联系,征求对班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好师生关系。

3、班级工作成果。(10分)

(1)学生成绩。主动与任课教师合作交流协调,关注班级学生成绩整体提高。

(2) 竞赛获奖。积极组织本班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文体活动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

(3)教研成果 。积极撰写教育论文在县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或县级组织的竞赛活动中获奖。

(4)班级管理效果明显,班风好、学风正。

五、结果使用                                     

1、绩效考核等第是兑现班主任津贴的依据。根据《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印人劳〔2009〕69号)班主任津贴标准,对照班主任绩效考核评定等次,按A、B、C、D等次对应发给班主任津贴的100%、90%、60%、50%。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考核结果按得分降一个等次定等:

(1)不能经常深入班级、深入学生,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学生、家长意见较大的;

(2)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教育处理不力的;

(3)本班学生有违法违纪受拘留以上处理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结果直接定为D等:

(1)班级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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