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2010年教职工考核办法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0-05-13 19:48:34

为全面反映教职工的工作情况,客观、公正评价教职工的德、能、勤、绩,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体说明
1、教职工学年(年度)考核分=两学期考核分之和÷2
2、教学人员(班主任、兼职教学人员)学期考核分=月考核平均分×60%+学生评教评学分×30%+领导综合考试分×10%+教学成绩提高分+奖励分-扣分(任多学科者,教学成绩提高分分科计算后求平均分)。
3、兼职教学人员所兼职工作的考核单独进行,另设奖励。非教学人员单独考核,另设奖励。学期考核分=月考核分之和÷考核月数,年度考核分计算同1。
4、班主任考核单独进行,另设奖励,计算同1、2两点。但学生评教分指所担任班级的评教分,教学成绩提高分指班级的总平均分与同级比较的提高分,奖励分指班集体获得的集体奖励分。
5、学月考核结果作为兑现月绩效工资的依据,学期、学年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奖金,评优、评先、晋升等的依据。
6、学月、学期、学年考核的结果分四个系列(教师系列、班主任系列、行管系列、非教学系列),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下列比例确定等级,并按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教师系列:优秀不超过60%,合格不超过40%。班主任系列:优秀不超过60%。行政系列:优秀不超过60%。非教学系列:优秀不超过50%。
7、教师系列考核分低于80分且位于全校倒数后10名者,视为基本合格,考核分低于70分且位于全校倒数后5名者,视为不合格,班主任系列考核分低于80分且位于全校倒数后5名者,视为基本合格,考核分低于70分且位于全校倒数后2名者,视为不合格,行政、非教学系列考核分低于80分且位于全校倒数后2名者,视为基本合格,考核分低于70分且位于全校倒数后1名者,视为不合格,
8、每学年考核结果教师排名在前40名者、班主任在前15名者,作为评优、评先的候选人,根据上级下达指标,分系列按评选条件和职称评聘条件进行评选,在相同条件下,考核分高者优先。凡学年考核分在90分以上者,方可参加职称评聘。
 
第二章  教师月考核细则
 

内容
考核指标
评分标准
评价方式
自评
校评
政治思想素质(A)40分
A1
按时到岗
5分
1、上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事假一节扣1分,旷工一节扣4分,病假1天扣1分(住院病人和公伤不扣分)、早晚自习一节未到扣1分。调课节次不扣分,每月最多两天。调课需报教务处批准,私自调课按旷工论处。
2、按时参加各种学习、集会、会议和活动(教研)、集体备课,无学习记录扣1分,一次不参加者扣1分(特殊假除外),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凡会议无法通知到的教师,由教师本人负责。
教师自评,各班班委、各处室、教研组提供,行政办审定汇总
 
 
A2
勤于学习
5分
1、完成学习任务(政治和业务),按时交有关的学习资料,一次未按时扣1分、一次未交扣2分。
2、师德良好、无违反师德现象(十不准),一次违反扣2分。
教师自评,各处室、教研组提供,行政办审定汇总
 
 
A3
善于合作
5分
1、团结同志,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善于合作。
2、主动与同事研究教学,恰当处理好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问题
3、有良好的教师形象,文明上班,无打游戏、打牌、下橡棋、恶意争吵等现象
教师自评,教研组教师互评、考核组成员测评,最高5分。
 
 
A4
关心学生
5分
1、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一次造成影响扣2分。
2、关心、帮助学习困难和家庭困难的学生,未完成学校安排的任务,一次扣1分。
3、有乱收费行为,一次扣1分。
4、发现学生有违纪行为或学生处在微机之中,不制止或不帮助一次扣2分。
5、学生突发疾病或班级突发意外事件,由任课教师处理并速报班主任,否则,一次扣2分。
教师自评,保卫处、学生处审定
 
 
A5
乐于奉献
10分
 
1、主动承担学校每一阶段的中心工作(如:招生、考试、艺术节、专项治理等),乐于奉献,善于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优秀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2、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及上级和学校安排的文体活动,根据表现情况进行评分,优秀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3、按时完成学校交办的临时任务,不计较个人得失,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优秀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4、是否完成班级管理任务,完成学校交办的任务,履行教师职责根据表现情况进行评分,优秀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5、不参加或不配合等计0分。
教师自评,学校考核小组,各部门负责人和各专项工作负责人集中评分,最高不超过10分。
 
 
A6
其它
10分
完成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改革中安排的工作任务(如:学生管理的全员育人制、学生读写能力四个一活动)
 
教师自评,学校考核小组集中评分
 
 
内容
考核指标
评分标准
评价方式
校评
教学业务水平B
(50分)
B1
备课
10分
1、备课节次4分:每差1节扣1分。
2、教案质量:优秀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3、主持和参与集体备课质量:优秀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教师自评,教研组初评,教务处审定
 
 
B2
上课
15分
1、是否坚持用普通话教学,教学是否认真,教法是否得当,学生是否易懂。
2、教学行为是否严格上课要求,是否完成教学任务,有无教学事故。
3、上课课堂纪律是否良好
4、学生是否有旷课行为,
教师自评,任课班级学生初评,教务处审定
 
 
B3
批改10分
1、课堂作业批改3分:未达学校要求,每差1次扣1分(作文2分)。
2、其他训练内容4分:完成单元卷的讲评,每差1次扣1分,完成同步练习的讲评,每差1次扣1分,完成其他辅导任务(如语文的听说读写内容等),每差1次扣1分。
3、批改质量:优秀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4、作业批改的次数和要求根据年级和学科具体制定。
教师自评,教研组初评,教务处审定
 
 
B4
考试
5分
1、监考2分:未参加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2、评卷2分:一次未按时评卷和讲评试卷扣2分。
3、分析1分:一次未认真按时统计成绩、作质量分析和教学反思扣1分。
4、考试次数1分:是否完成单元考试任务,未完成扣1分。
教师自评,教研处审定
 
 
B5
教研活动
5分
1、听课每差1节扣1分,未参加评课一次扣1分。
2、未参加组内活动(含一月一次的教学研讨和反思)一次扣1分。
3、是否认真命题和同科人员商定考试,否则扣1分
教师自评,教研处审定
 
 
B6
辅导学生
5分
1、是否按时认真上早自习或晚自习。
2、早、晚自习辅导是否面向全体学生。纪律是否良好。
3、是否经常在课外义务辅导学生。
教师自评,任课班级学生初评,教务处审定
 
 
C发展性评价10分
C1
自我提高
5分
认真学习教育理论,不断改进教法,自我感觉有进步,课堂教学的效果越来越好。
教师自评,教研处审定
 
 
C2
自我控制
5分
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己的一些不良行为得到纠正,能控制好自己。
教师自评,教研处审定
 
 
奖励加分
1、出满勤(无特殊假、无调课、无病事假、无旷工、无迟到早退)加5分,未出满勤、但只有特殊假者加3分。
2、教师上课学生纪律良好,无学生打瞌睡加3分,无学生违纪加3分。
 
教师自评,考核小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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