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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比较结构的功能句法分析
George is,但由于比较范围明确,所以在语言体现时完成语 (than George is) 便没有出现。
值得指出的是,调节语既可以表示主体所带的质的"多"(如上面例(9)中的more),也可表示主体所含的质的"少",例如:
(11)George is less careful than Henry is.
在这个例子中,调节语less表示的是主体所带的质的"少"。无论是"多"还是"少",这种意义的表达都要根据完成语的意义才能确定比较范围。
在上面例(3)、(7)、(9)、(10)、和(11)中,调节语都是由一个单词充当,(如more, less);在例(2)和(4)中,调节语也是由一个单词充当(即as)。在例(1)、(5)和(6)中,调节语在语言体现方面成了充当主体的形容词或副词的后缀。
因此象例(1)中的quicker,例(5)中的bigger和例(6)中的faster体现的都是主体和调节语的合成体。在下面例(12)中,调节语由一个含有两个单词的量词组(即
much more)充当:
(12) Helen is much more beautiful than Mary.
根据加的夫语法的分析,much more 在例(12)中是一个量词组,其中more是"量额"(amount),much是"调整项"(adjustor);这个量词组在质词组中充当调节语。
从功能句法角度看,前面例(1)、(3)、(4)、(5)、(7)、(9)、(11)、和(12)都属于"主语 + 操作词/主要动词 + 补足语"结构,其中操作词(Operator)和主要动词
(Main Verb) 由一个动词(即is, are)体现,因此属于"重合"(conflation)现象;补足语都是由含有调节语和完成语的质词组充当,其中有些质词组的主体和调节语只由一个单词体现(如例(1)中的quicker),有一个质词组的调节语则由一个量词组体现(即例(12)中的much
more)。在例(2)和(6)中,质词组(即as fast as a skilled worker, faster than Jack does)在小句中充当状语,表示"方式"(Manner)意义。
5.2 "名词词组"中的比较结构
在前面例(8)中,比较结构出现在名词词组中。从Young(1980:291)对例(8)的分析看,他和Sinclair (1972)一样认为than-从句和as-从句是名词中心语的后置修饰语:
(8a) … longer books than that one is.
m h q
虽然名词词组可以由"m (modifier) + h (head) + q (qualifier)" 构成(如下面例(13)中的 young
girls who are blonde),但这种组合与例(8a)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
(13) (He likes) young girls who are blonde.
m h q
如果我们比较例(8a)和(13),便可看出,例(13)中的who are blonde是补充说明young girls, 它的出现与否并不影响小句的语法结构和意义;我们既可以说例(13),也可以说He
likes young girls。与此相反,例(8a)中的than that one is的出现与否与longer有关。有了形容词的比较级
(er或more) 就必须有than-结构,尽管有时在语言体现方面这个结构并不一定要出现。无论than-结构是否出现,用了形容词(或副词)的比较级形式就表达了语义上的比较;这点是例(13)这种结构中所没有的。从这一点看,把例
(8a) 和(13)看作是同类结构是不合适的,因为功能句法分析的一条原则是:"形式是意义的体现"(黄国文1998a, 1999);形式相同,所体现的意义就相同;而当意义不同时,所采用的体现意义的形式也就不同。
按照加的夫语法,例 (8a) 中的longer … than that one is是个质词组,它充当books的前置修饰语。在这个质词组中,
long是主体,-er是调节语,than that one is是完成语。下面再分析一个例子:
(14)It was a more beautiful view than I had ever seen before. (Sinclair
1972: 160)
这是一个"主语 + 操作词/主要动词 + 补足语"的例子,补足语由一个带有比较结构的名词词组充当。这个名词词组由几个成分组成:view是中心语,more
beautiful … than I had ever seen before是修饰语,a 是指示语(deictic)。充当修饰语的质词组由三个部分组成:主体
(beautiful),调节语 (more),完成语(than I had ever seen before)。
在例(14)中,在名词词组中充当修饰语的more beautiful … than I had ever seen before 属于一个"非连续"(discontinuous)
结构;如果我们把例(14)改为 (14a),则修饰语中没有出现非连续现象:
(14a) It was a view more beautiful than I had ever seen before.
同理,我们也可把例(8)改为 (8b),这样充当修饰成分的结构也就不出现非连续现象:
(8b) (I’ve read) books longer than that one is.
从例(8b)可以看出,充当名词中心语的修饰成分只有一个,即longer than that one is。从这一点看,Young (1980:291)把它当作是两个修饰成分(即modifier
(前置修饰语)和qualifier (后置修饰语))是不合适的。从结构的角度看,例(8)与例(8b)和例(14)与例(14a)是不完全一样的。
现在我们再来看例(8)和(14)中的修饰成分,看应该把它们当作前置修饰语还是后置修饰语。我们认为,如果我们承认这两个例子中都出现了非连续现象,则应把这个修饰语当作是前置修饰语;如果把例子分别改成(8b)和(14a),则这个修饰语是后置修饰语。值得注意的是,如果longer
值得指出的是,调节语既可以表示主体所带的质的"多"(如上面例(9)中的more),也可表示主体所含的质的"少",例如:
(11)George is less careful than Henry is.
在这个例子中,调节语less表示的是主体所带的质的"少"。无论是"多"还是"少",这种意义的表达都要根据完成语的意义才能确定比较范围。
在上面例(3)、(7)、(9)、(10)、和(11)中,调节语都是由一个单词充当,(如more, less);在例(2)和(4)中,调节语也是由一个单词充当(即as)。在例(1)、(5)和(6)中,调节语在语言体现方面成了充当主体的形容词或副词的后缀。
因此象例(1)中的quicker,例(5)中的bigger和例(6)中的faster体现的都是主体和调节语的合成体。在下面例(12)中,调节语由一个含有两个单词的量词组(即
much more)充当:
(12) Helen is much more beautiful than Mary.
根据加的夫语法的分析,much more 在例(12)中是一个量词组,其中more是"量额"(amount),much是"调整项"(adjustor);这个量词组在质词组中充当调节语。
从功能句法角度看,前面例(1)、(3)、(4)、(5)、(7)、(9)、(11)、和(12)都属于"主语 + 操作词/主要动词 + 补足语"结构,其中操作词(Operator)和主要动词
(Main Verb) 由一个动词(即is, are)体现,因此属于"重合"(conflation)现象;补足语都是由含有调节语和完成语的质词组充当,其中有些质词组的主体和调节语只由一个单词体现(如例(1)中的quicker),有一个质词组的调节语则由一个量词组体现(即例(12)中的much
more)。在例(2)和(6)中,质词组(即as fast as a skilled worker, faster than Jack does)在小句中充当状语,表示"方式"(Manner)意义。
5.2 "名词词组"中的比较结构
在前面例(8)中,比较结构出现在名词词组中。从Young(1980:291)对例(8)的分析看,他和Sinclair (1972)一样认为than-从句和as-从句是名词中心语的后置修饰语:
(8a) … longer books than that one is.
m h q
虽然名词词组可以由"m (modifier) + h (head) + q (qualifier)" 构成(如下面例(13)中的 young
girls who are blonde),但这种组合与例(8a)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
(13) (He likes) young girls who are blonde.
m h q
如果我们比较例(8a)和(13),便可看出,例(13)中的who are blonde是补充说明young girls, 它的出现与否并不影响小句的语法结构和意义;我们既可以说例(13),也可以说He
likes young girls。与此相反,例(8a)中的than that one is的出现与否与longer有关。有了形容词的比较级
(er或more) 就必须有than-结构,尽管有时在语言体现方面这个结构并不一定要出现。无论than-结构是否出现,用了形容词(或副词)的比较级形式就表达了语义上的比较;这点是例(13)这种结构中所没有的。从这一点看,把例
(8a) 和(13)看作是同类结构是不合适的,因为功能句法分析的一条原则是:"形式是意义的体现"(黄国文1998a, 1999);形式相同,所体现的意义就相同;而当意义不同时,所采用的体现意义的形式也就不同。
按照加的夫语法,例 (8a) 中的longer … than that one is是个质词组,它充当books的前置修饰语。在这个质词组中,
long是主体,-er是调节语,than that one is是完成语。下面再分析一个例子:
(14)It was a more beautiful view than I had ever seen before. (Sinclair
1972: 160)
这是一个"主语 + 操作词/主要动词 + 补足语"的例子,补足语由一个带有比较结构的名词词组充当。这个名词词组由几个成分组成:view是中心语,more
beautiful … than I had ever seen before是修饰语,a 是指示语(deictic)。充当修饰语的质词组由三个部分组成:主体
(beautiful),调节语 (more),完成语(than I had ever seen before)。
在例(14)中,在名词词组中充当修饰语的more beautiful … than I had ever seen before 属于一个"非连续"(discontinuous)
结构;如果我们把例(14)改为 (14a),则修饰语中没有出现非连续现象:
(14a) It was a view more beautiful than I had ever seen before.
同理,我们也可把例(8)改为 (8b),这样充当修饰成分的结构也就不出现非连续现象:
(8b) (I’ve read) books longer than that one is.
从例(8b)可以看出,充当名词中心语的修饰成分只有一个,即longer than that one is。从这一点看,Young (1980:291)把它当作是两个修饰成分(即modifier
(前置修饰语)和qualifier (后置修饰语))是不合适的。从结构的角度看,例(8)与例(8b)和例(14)与例(14a)是不完全一样的。
现在我们再来看例(8)和(14)中的修饰成分,看应该把它们当作前置修饰语还是后置修饰语。我们认为,如果我们承认这两个例子中都出现了非连续现象,则应把这个修饰语当作是前置修饰语;如果把例子分别改成(8b)和(14a),则这个修饰语是后置修饰语。值得注意的是,如果lo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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