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在语文教学中的自然化
在语文教学中,利用信息技术环境,开展协作式学习,培养合作精神并促进高级认知能力发展的;利用超媒文本特性与网络特性结合进行探究式学习,达到培养创新精神和促进信息能力发展的目的,这是信息化语文教学的重大任务。人类的思维有三种基本形式——逻辑思维、形象思维和直觉思维。第一种为技术类所遵循,第二种则是语文的基本思维方式。但这三种方式之间只有思维材料和思维加工手段、方法的不同,而没有高低级之分。形象思维和直觉思维由于具有整体性、跳跃性(而不是像逻辑思维那样具有直线性、顺序性)所以往往比逻辑思维更适合于探索和创新的需求。事实上,创造性活动中的关键性突破(即灵感或顿悟的形成)主要靠形象思维(尤其是创造想象)或直觉思维。但逻辑思维可以使思维具有条理性,没有它给形象思维和知觉思维指出方向,灵感也是不可能出现的。运用信息技术从事语文教学,恰好把二者结合起来,有利于进行创造思维的培养。建构主义的观点认为,利用信息技术下的“情境创设”、“协作学习”和“发现式”、“探索式”等新型教学模式最有利于培养发散思维、求异思维、逆向思维。再者,信息技术本身,对创新精神的要求也比较高,又尤其在语文学科和其它学
科相结合的多学科学习中,学生的综合思维品质能得到有效的训练。如开展语文研究性学习《与孟子相约》,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从城域网和因特网上借鉴了其他学生的研究模式,开展协作学习,利用发散思维,大胆的将孟子的“忧患论”与基督教的修行相比较,产生一些独特的发现,激发了创新的火花。更可贵的是,思维方式的更新,促进了学生全面,综合的发展。
四、加强对技术本身的理解,在学习和运用信息技术过程中做到道德人文并重。这一点应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其一,不可否认,信息技术的运用本身是一项有相当难度的工作,语文学习任务也是很繁重的,再加之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仍然被沉重的课业负担压得喘不过气,整天处于被动应付学习的状态,生活范围局限于学校和家庭,接触的人多是家人和同学,很少有时间接触社会。在完成实践型的语文学习任务过程中,学生不仅要通过眼睛,更要与不同的人打交道,来获取信息。尤其在网络这个虚幻的世界中,还有许多东西是中学生所不能正确把握的。所以,如何引导学生正确理解信息技术,如何遵循学习过程中的基本道德规范,应引起教师的高度重视。教师应让学生理解信息技术的本质:它是人类智慧的一个组成部分,有目的的教会了解相关的社会、法制和道德问题,并自觉地遵循与此相关的行为规范,懂得尊重、平等、共享、自律、安全等原则。
其二,传承语文学科优秀的人文传统。《语文课程标准》中说“语文课程丰富的人文内涵对学生精神领域的影响是深广的”“应重视语文的熏陶作用,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同时也应尊重学生的独特体验。”在信息技术的运用中,让学生更直观,更生动的体验人文精神、人文价值,大胆表达他们的情感世界,也是语文教学的核心内容之一。比如,山东淄博实验中学的周江老师,他设计的语文研究性学习课题〈〈经典爱情故事注定是悲剧吗?〉〉,通过三个启发性的问题引导学生去思考研究题目,紧紧扣住古代和现代、东方和西方不同的人文价值观,放手让学生去研究。他提出的基本问题是: 你是怎样看待爱情与生命的?
单元问题:1、古今中外的经典爱情故事为何震撼人心?有什么共同之处?2、如果你是作家你会怎样安排这些爱情故事的结局?3、经典爱情故事注定是悲剧吗?结果,学生们选取了戏剧《罗米欧与朱丽叶》、
《梁山伯与祝英台》、
《红楼梦》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
网络小说《第一次亲密接触》中痞子蔡和轻舞飞扬的网络情缘从四个方面作比较。学生们用Frontpage网页制作软件、ACDSee看图软件、文字处理软件制作出精美的网页,生动形象的表达了他们对不同文化背景爱情的理解,也明确了他们对这些文化思想态度。
瑞士著名教育家皮亚杰有这样一段话,他说“人之所以能接受知识,是因为人有构造知识的能力,比如马戏团里的猴子,尽管它能模仿人类的一些行为,但由于它本身没有构造知识的能力,所以不可能达到人类的智力水平。”信息技术是人类构造知识的一部分,但它能让人们去构造更多的知识。语文教学必须运用这个工具;《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强调:"课程实施要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
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信息技术在语文教学中,也必须遵循以人为本、自然运用的原则,才能更好的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当然,信息技术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语文教学中还存在许多有待研究和探索的问题,我们期待着会有更多反思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