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师 改中思“变”,变中控“度”
作为一个音乐教师,我不断地思考几个问题:学生喜欢上怎样的音乐课?音乐教学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是教学生唱会几支歌吗?是教会学生能在某件乐器上得到一些初级练习技能么?
在以往的教学过程中,我们多数情况下只重视学生音乐技能的掌握,而忽视了学生对音乐的理解与欣赏,过度地追求音乐教学的技术化、技能化。因此,为了让学生掌握一些专业知识,老师花费了大量的教学时间,使原本轻松愉快的音乐教学,变得枯燥起来。这种教学方式忽视了学生对歌词、乐曲本身的整体感受和理解和学生的兴趣爱好,导致了多数学生喜欢音乐而不喜欢上音乐课的奇怪现象。
随着以审美、创新教育为核心的新课程理念在广大音乐教师脑海中逐渐确立,很多音乐教师大胆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教学行为,在实践过程中追求教学风格和课堂气氛,把音乐课改进行得热闹非凡。但是一段时间下来我们的课堂里再也传不出响亮和谐的合唱声音,我们的学生经过长时间的音乐学习,却看不明白一张简单的歌谱,这岂不是音乐教育的悲哀?我想其结果应该不是音乐新课程改革的初衷。让我们冷静思考一下,是否平时在课上过多追求表面新鲜之感,而把音乐教学改革引入误区了呢?为此,我认为在积极投入课程改革实践的过程中,应把握住音乐课改的“度”。
一、把握“学科综合”的“度”
我们来探讨一下何谓“学科综合”。“学科综合”的理念是要求教师全面提高素质,拓宽知识面,有机合理进行各科知识的穿插。我想一个好的教师应充分把握课堂的时间,明确教学目的,有选择地进行知识穿插,而不是漫无目的,发散性讲解。
国家《音乐课程标准》提出“感受与鉴赏”是重要的音乐学习领域,是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音乐是用心灵后的呼吸和情感流动来感染人的。在欣赏同一首作品时,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感受和理解,作为音乐教师应该积极引导学生感受音乐的灵性,用心灵触摸音乐。我们应认识到,音乐欣赏教学的根本目的不是说出音乐表现的是什么,而是引导学生获得听觉的美感和个人情感与心灵的体验。提供音乐体验的机会,让学生用内心的体验与创造去学习音乐,这是最好的音乐学习方法。真正的美育必须教会学生欣赏人类创造的伟大音乐作品的审美价值,进入音乐作品的崇高境界,并与之产生情感上的共鸣。
首先要让学生多听,从感性上认识歌曲。低年级唱歌,只是感性上的视唱,不理解词的内涵、曲的优美,人云亦云,呀呀学语。而到了中高年级,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地由知其然向知其所以然过渡,这样就要求我们抓住有利时机逐步加以引导,让学生由感性认知过渡到理性认知。学校每周一都要升国旗,我就让学生从听《国歌》做起,每听一次,就给学生讲一个故事,讲《国歌》产生的历史背景,讲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抗日战争中所表现出的可歌可泣的不朽壮举,使学生慢慢的体会出歌中所表现的伟大震撼所在。平时,我挑选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曲子,让学生反复听,听一遍,讲一遍,讲歌曲所产生的背景,讲歌曲所包含的内容,学生理解了这些,就会喜欢唱歌。
加强音乐课程与学生生活的联系,是音乐学科课程改革在课程内容方面提出的要求之一。新课程重视与学生的生活经验相结合,关注学生已有的音乐经验,加强音乐课与社会生活的联系,在课程实施中“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强调“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这些正确的规定针对了现行音乐课程与音乐教学存在的某些问题与弊端,有的放矢地提出了解决问题、克服弊端的原则与思路,集中了广大教师的智慧和在教学实践中创造的有效经验,反映了教学客观规律和时代发展所引发的变革课程内容和学习方式的客观要求。现行音乐课程与教学确实较少关注学生的直接音乐经验,没有给学生留下充分的聆听、感受、体验、表达音乐的时间与空间。在音乐教学中,学生学习音乐书本知识时往往脱离他们的业余音乐生活,未能把音乐概念、原理的学习建立在他们已有的音乐感性经验基础之上,这样学生对音乐书本知识不能真正理解,形成音乐课堂学习脱离学生业余音乐生活的现象,更不能把音乐书本知识运用于自己的音乐生活实际;形成多数学生喜爱音乐而部分学生不喜爱音乐课的现象。因此改变音乐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学习方式是十分必要的。
曾经见过这样一个教案——《茉莉芬芳》,老师要教唱歌曲《茉莉花》,其课的设计是:在教室里放一盆茉莉花,先请同学们上来闻一闻花的香味,再泡上一杯茉莉花茶尝一尝,然后请学生说说古人赞美茉莉花的诗句,还让同学查资料它属于植物花木中哪一科,最后,待时间所剩无几之时,唱了一下歌曲。绕了好大的圈,从嗅觉、视觉、味觉等来解释得清清楚楚,却叫人忘了这是一节音乐课而不是常识课。试问这样的综合能激发起学生多少音乐情感呢?学生能从中了解多少音乐知识呢?我们以往所说,在音乐教学实践中,过度强调音乐知识的讲解,音乐技能的传授,导致课程理论性较强、专业性较强,使学生对音乐不感兴趣,从而引发音乐教育者的深思———如何让学生愉快地学习呢?于是大家在改革中不断创新,但是我觉得也不应完全排斥音乐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学习,这里的关键是教师如何将知识技能技巧,巧妙地融入到学生的音乐感受中去。
因此,综合应体现出学科特点,围绕教学目的来实施。我们同样设计一堂《茉莉芬芳》课,可以让学生分为若干小组,分别搜集民歌《茉莉花》不同的演唱版本,教学重点为比较其不同版本的表演风格及音乐表现形式。通过欣赏、比较古筝与萨克斯的演奏,来对比不同乐器的音色所产生的不同效果;通过欣赏黑鸭子演唱组的演唱与歌剧《图兰多》中的选段,对比演唱方式不同所产生的不同效果;通过欣赏以方言来演唱与宋祖英在维也纳金色大厅里用普通话来演唱,进行对比,让学生体会同一首歌在不同场合、不同语言、不同伴奏、不同地域下产生的不同效果,使学生感受到不同音乐表现形式下的《茉莉花》所散发出的不同风格特点的芳香。以此让学生始终在感受音乐、体会音乐的过程中来学习音乐,并为我们的家乡能拥有这样优秀的民歌遗产而感到自豪。我想这样的音乐课,始终围绕着“音乐”在拓展,综合有“度”,把握住合理综合的契机点进行课堂设计,使学生从中体验到美的享受。
二、把握教学表演的“度”
音乐教学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教师作为教的主体进行教的活动和学生作为学的主体进行学的活动,二者同时发生、交互作用的过程。教师的教是为学生的学服务的,离开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学,教师的教便没有任何意义;没有教师作为教的主体的教,学生的学不仅难以保持正确的方向,而且难以保证应有的效率,成为一种自发和自流状态的“学”,即不是教学中的学了。在音乐教学过程中,音乐教师的主导作用表现为指导和规范学生的音乐学习,音乐教师要为学生学习创设情境,激发学习兴趣与动机,提供学习资源与条件,确定方向,选择内容,教给方法,根据国家、社会意志向学生提出要求,督促和管理,使学生的学符合的要求,符合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