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活易错点 高考政治题析
2、人大代表的地位高于人民
(提示:人大代表必须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选民可以罢免人大代表)
(2)我国的政党制度
考点: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确立
1、中共中央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都是中央的执行机关
(提示:我国的权力机关是人大,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都在中共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政治领导)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2、中共中央提出的方针政策是通过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变为国家意志的。
(提示: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政治领导是通过法律来实现的,党的政治领导通过人大变为国家意志)
考点:理解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
贯彻“三个代表”关键在于坚持党的先进性
(提示:贯彻“三个代表”关键在于坚持与时俱进)
考点:理解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的基本内容和优越性
1、我国各民主党派和共产党的阶级基础是一致的
(提示: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共产党的阶级基础是工人阶级)
2、人民政协是我国重要的国家机构
(提示: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机构,是多党合作组织结构)
3、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是通过选举产生的
(提示:各级人大代表是通过选举产生的,全国政协委员的产生是由民族协商决定的)
4、 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是行使国家职能的国家机关
(提示:全国人大、国务院是国家机关;政协不是国家机关,而是政治协商机构)
考点:理解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1、我国已经消除了民族差别
(提示:民族差别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民族习惯和民族传统是没必要清除的,而民族间的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需要通过长期的努力初步消除)
2、我国已经消除了民族压迫,已经不存在民族问题了
(提示:消灭了民族剥削和民族压迫,就消除了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根源。但当前影响我国民族团结的问题仍然存在)
考点:理解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其优越性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提示: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我国正确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
2、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有权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行使自治权
(提示: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性条例等自治性法规)
3、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是在中央政权统一领导下的特别行政区
(提示: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是中央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而不是特别行政区)
4、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机关也是重要的自治机关
(提示: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只是政府和人大)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立法权
(提示: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性条例等自治性法,但是,没有立法权)
考点:了解我国宗教政策的基本内容
1、我国支持和鼓励人民信仰宗教
(提示:我国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但不支持和鼓励人民信仰宗教)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为了使信仰宗教者最终放弃有神论和宗教信仰,逐步消灭宗教
(提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为了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把宗教活动纳入政策、法律、法规范围)
3、在我国,宗教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的
(提示:宗教主要起着消极作用,只有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宗教才会起一定的积极作用)
4、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目的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提示: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目的是积极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四、当代国际社会
考点:了解主权国家的构成要素及权利和义务
1、国际组织是国际社会最基本的成员
(提示:主权国家是国际社会基本的成员,也是国际关系的主要参加者)
2、主权国家享有的基本权利:独立权、不干涉他国内政、自卫权、管辖权
(提示:不干涉他国内政是主权国家必须履行的主要义务)
3、国际法对国家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提示:国际法对国家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没有强制力)
考点:理解联合国的宗旨、原则和作用
联合国大会是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
(提示:联合国安理会是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
考点:理解国际关系的决定因素
国家力量相同是国家间合作的基础
(提示:共同国家利益是国家间合作的基础)
考点:
1、国际关系的决定因素是国家利益和国家力量
(提示:国家力量是国际关系的影响因素,不是决定因素)
2、国家利益是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提示:国家力量是主权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考点:了解当今时代的主题
一国经济越发达,对维护世界和平的贡献就越大
(提示:这是不科学的观点)
考点:了解世界多极化在曲折中发展
世界多极化趋势意味着当今世界已经实现了多极化
(提示:不正确。多极化只是趋势,还未完全形成)
考点:了解中国政府关于建立国家新秩序的主张
恐怖主义是世界和平的主要障碍
(提示: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是世界和平的主要障碍)
考点:理解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基本内容
1、外交政策是主权国家和地区对外活动的目标及所采取的方式和手段
(提示:外交政策主权国家对外活动的目标及所采取的方式和手段)
2、弱国无外交。经济实力的强弱决定一国的外交政策
(提示:弱国也可以发展对外交往,推行本国的外交政策,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
3、我国政府一贯信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因此,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同世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
(提示:我国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是有原则的,是以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为基础的,在涉及民族利益和国家主权的问题上,绝不屈服于任何外来压力,绝不拿原则作交换)
4、只有维护本国利益,才能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
(提示:若只顾本国利益,而不顾他国利益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就不能促进世界和平发展,甚至会阻碍或破坏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5、对解决国与国之间的分歧和争端,我国政府的主张是建立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国际新秩序。
(提示:对解决国与国之间的分歧和争端,我国政府的主张是应按照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准则,通过协商和平解决,反对诉诸武力。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解决和平与发展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建立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国际新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