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活第一单元知识整理(学案) 2011年南京市高三政治二轮知识专题复习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1-03-18 21:55:32

2011届二轮专题讲练测(学案)公民的有序的政治参与

【考点整合】

一: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其首要标志是工人阶级的领导;阶级基础是工农联盟;社会基础是广大人民;其核心内容和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2.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的民主和新型的专政。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是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内部实行高度的民主,因此,这种民主是人类历史上最广泛、最真实的民主。另一方面,是对于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专政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3.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和优点

特点:新型的民主和新型的专政

新型的民主体现在: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第一、民主的广泛性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人民享有民主权利的广泛性;

第二,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

新型的专政体现在:人民民主专政实行大多数人对极少数敌人的专政。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是坚持国家专政职能的重要依据。

优点:第一、人民民主专政,在概念表述上直接体现了民主与专政的辩证统一;第二、在实践上能使人们正确理解我国政权的性质和职能,防止“两个片面性”。

4.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才能调动人亿万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投身到社会主义建设中来。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才能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1、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是: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公民与国家之间形成和谐统一的关系。其具体表现为:第一,由公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即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第二,公民对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监督权;第三、公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

2、我国公民与国家和谐统一关系具体要求是:第一,从国家方面看,国家要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利和其他权利。其主要表现在:制定法律、法规保护公民权利和制裁惩罚侵害公民权利的行为;第二,从公民方面看,我国公民应自觉履行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义务,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坚持同破坏国家利益行为进行斗争。第三,从公民与国家双方来看,都应坚持以下三个原则: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坚持公民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3、我国公民与国家之所以能形成和谐统一的关系,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建立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成为国家主人。因此,国家为公民着想,公民为国家着想这一新型的关系才得以确立和发展。

4.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j含义:选举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即选举人民代表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享有的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即当选为人民代表的权利。

k地位: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基础。

l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包括这样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公民有权按照自己意愿选举人民代表;第二,公民有被选举为人民代表的权利;第三,公民可依照法律程序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人民代表。

(2)监督权

①含义:监督权利。包括对于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即人民代表的监督和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对于人民代表的监督通过监督和罢免权来实行;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通过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实行。

k意义: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3) 政治自由权利。包括按照法律具有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k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是宪法、法律赋予的,也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   ,是社会主义民主具体表现,其他个人和组织是不能剥夺的。但公民必须依法行使,不能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否则,公民合法的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和自由难以得到保障,再者会影响国家稳定和社会秩序。由此可见,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自由也不必须在我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不但不是限制公民的政治自由,恰恰是为了保护公民的这一自由,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是不存在的。

(4)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表现在:国家制订法律、法规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国家制裁和惩罚侵犯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行为。

(5)公民应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

原因:我们的国家是全体人民的国家,国家的利益,实际上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因此,维护国家利益,是每个公民义不辞的义务。

‚公民应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具体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1.途径方式

(1)民主选举

①理解选择选举方式的影响因素:要根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等来确定。同时又必须体现国家性质,并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状况相适应。

②选举方式: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③公民应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提高参与民主选举的素养和政治参与能力。

(2)民主决策

①为什么:

公民参与民主决策,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②怎么样:

间接方式:公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人民意志的人进入决策机关,参与审议、监督、制定决策。

直接方式: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

(3)民主管理

①民主管理的机构: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从性质上说,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全文请点击下载word压缩文档】点击下载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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