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东宝区教育局委委员会《关于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荆东教党〔2009〕2号)的部署和要求,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以“谋划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原则,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结合学习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教育调研、思想讨论等活动,拓展教育发展思路,明确教育发展方向,凝聚教育发展合力,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校教育科学发展的各种实际问题,把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过程变成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党员干部能力、加快教育强区建设步伐的过程,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均衡发展。
二、目标要求
按照区教育局党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要达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总体目标,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党员干部和教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和能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具体要达到以下目标。
1、形成科学发展的共识。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使党员干部和教师在“红旗教育怎样科学发展”这一问题上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面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意识。要深入分析红旗教育事业发展面对的形势、困难和优势、机遇,坚定科学发展的信念,鼓舞干劲,凝聚人心,把党员干部和教师的工作热情转化为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自觉行动。
2、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学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领导教育科学发展的能力。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推动领导班子不断提高科学决策、规划、管理、探索能力;推动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战略思维、统筹协调、善抓落实的能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科学发展能力。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使党员干部真正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3、优化科学发展的环境。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健全完善学校政务公开制度,加大对“十条纪律”的督办力度,切实推行“一线工作法”,持之以恒开展好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大兴刻苦学习之风、争先创优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联系群众之风、清正廉洁之风,坚持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服务意识、表率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为我校教育科学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4、创新科学发展的机制。以“一网”(不断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二年”(开展好教育创新年活动、校园文化建设年活动)、“三创”(大力创建均衡发展示范区、规范收费先进区、全省“阳光体育锻炼”示范区)、“四工程”(着力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教学质量提高工程和义务教育关爱工程)等工作为抓手,认真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大力构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重点从创新管理体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育民生保障、维护和谐稳定大局等方面入手,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
三、基本原则
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必须着重把握以下原则:
1、坚持解放思想。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是开展活动的先导。面对我校教育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必须进一步在提高解放思想的针对性和深度上下功夫,坚持用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解放思想,引导广大党员教师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更新教育发展观念、转变教育发展思路、破解教育发展难题、完善教育体制机制,使教职工的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把开展活动的过程转化为围绕教育工作科学发展确立新理念、谋划新思路、研究新问题、推动新实践的过程。
2、突出实践特色。解决问题、推动实践是开展活动的主旨。要围绕主题,丰富载体,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区委、区教育局重大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我校教育工作的实践经验结合起来,与多种形式庆祝建国60周年和建党88周年结合起来,与推动落实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结合起来,以学习推动实践,以实践强化学习,真正达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的目的。
3、贯彻群众路线。群众期盼、群众满意是开展活动的动力。要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全过程,充分发扬民主,吸收群众全程参与,做到完善发展思路向人民群众问计,查找突出问题听人民群众意见,制定工作措施向人民群众请教,落实整改措施靠人民群众支持,衡量活动成效由人民群众评判。要以党内的学习实践带动群众的学习实践,尽力把科学发展观宣传到群众中去,努力使开展活动的过程成为贴近群众、惠及群众,赢得群众对教育工作更大理解和支持的过程。
4、正面教育为主。正面疏导、启发自觉是开展活动的重要途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引导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在推进科学发展方面的经验教训,实事求是查找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坚持典型引路,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纠缠历史老账,不搞人人过关。要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振奋精神状态,焕发工作热情,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推进全区教育事业更快更好发展上来。
四、范围对象
学校领导班子,全体党员。
五、方法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3月下旬正式启动实施,到2009年8月下旬基本完成,时间为半年左右。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从2009年3月下旬至5月上旬,50天左右)。阶段要求:本阶段要认真学习领会区委、区教育局党委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与要求,统一思想,提高对学习实践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深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